核算的监管。一是要规范村级会计集中核算委托方式。要统一制订村级会计集中核算委托书,明确界定村委会与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责任清晰,权利明确。二是要规范资金账户开设。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要统一开设“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账户”,分村设账,管理、核算除已实行直发的村组干部报酬外财政预算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用经费、项目资金和各项村集体经济收入,要坚决制止村集体组织未经批准擅自开设资金账户。三是要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要结合各地实际,帮助建立完善村级收入收缴、经费支出审查、资产购买和处置、债务举借和偿还等管理制度,不断帮助村集体组织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流程,提高村级组织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水平。四是要督促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公示制度。公开透明是促进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各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要按月向村委会提供村级财务收支公示表,经村委会核对后及时向村民进行公示,确保村级财务公开透明,促进村级财务收支的公平、公正。
(四)进一步完善乡镇财务管理制度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指导、督促乡镇财政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账户、资金、票据、收支、资产等各项财务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进一步促进乡镇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一是要统一乡镇银行账户设立和管理。要加强对乡镇财政所、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村集体组织银行账户的清理,可开可不开的账户要坚决撤销,必须开设的银行账户,要建立健全审查批准制度、银行印鉴保管制度、票据保管制度以及网上支付的密码保管制度,建立印鉴、票据、密码管理相互牵制机制,确保资金安全。二是要规范乡镇支出管理。要按照“四压三停”和勤俭节约支持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的要求,结合乡镇实际,制定规范的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财务收支行为。要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按项目实施进度提款报账等相关制度,促进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要推行乡镇财务公开制度。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民主理财机制,定期向乡镇人代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和重点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要采取黑板报、会议、书面材料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乡镇财政财务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要加强乡镇国有资产管理。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预算、资产、财务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购买、处置、登记和台账制度,做到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是要加强乡镇财务监督检查。要创新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乡镇财政财务收支的在线监督,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依法、规范、有序运行。
(五)进一步加强乡村债务管理
要继续巩固乡村债务清理、锁定、化解、控制取得的成效,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加强乡村债务管理。一是要强化债务信息管理。要以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为平台,认真清理、核实债务化解及债务余额情况,加强乡村债务信息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以“金财工程”为技术支撑,强化乡村债务的动态监控。二是要多方筹措资金化解乡村债务。县区财政要继续按不低于当年财力总额5%的标准预算安排化解乡村债务资金,对上级给予的消化债务奖励资金要全额用于消化乡村债务。同时,积极探索乡村债务化解的新方式,多方努力,多策并举化解乡村债务。三是要继续完善控债机制。在实施“乡财县管乡用”、“村财民理乡监管”改革中,要进一步完善县区财政对乡村债务的控管机制,逗硬执行债务控管制度,严肃查处债务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各县区财政尤其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工作,及时落实、兑现化解资金,认真核实化解数据及相关化解情况,做好迎接省复查验收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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