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入金库或国库资金专户,不得私设账户或直接入单位其它账户。否则按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条例党纪政纪处罚办法》处理。二是必须按规定拨付使用有关资金。
二、关于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
(一)深刻认识做好“非转经”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贯彻省政府令的自觉性。
1、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管理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资产,无论资产形成时来源于何种渠道,都是政府性资产。资产的管理、转移、处置,要规范化、法制化,防止国有资产及财政性资金受侵蚀和流失。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管理,是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不受侵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需要,也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上普遍存在产权意识淡薄,重钱轻物、重用轻管、随意购置、任意处置等现象。许多单位“家底”不清,账实不符,制度松弛,管理不严,造成资产损失浪费。因此,迫切需要通过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管理工作,摸清“家底”,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切实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使用和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加强“非转经”资产管理,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壮大地方财政实力,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需要。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占用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具体体现,也是财政非税收入的组成部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占用费的征管,对于增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产权和投入产出意识,建立有效的资产更新补偿机制,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财政增收节支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强化非转经收入征管是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也是我市收入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前一段由于管理措施不得力,一些部门和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利用“非转经”资产谋取小团体利益,私设“小金库”,甚至截留、贪污、私分“非转经”资产占用费等问题,造成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开支苦乐不均、国有资产流失和财政非税收入大量“体外循环”。与周边县市相比,我市征收的“非转经”资产占用费规模明显偏小,与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权益状况不相适应,影响了财政非税收入的合理增长。强化非转经收入征管有利于建立公平的资产使用机制,有利于缓解部门之间贫富不公的现象,有利于推进财政改革的深化。各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支持配合,确保“非转经”资产占用费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
3、加强非转经资产管理,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整顿财经秩序的需要。少数单位处置国有资产,不依法进行报批,将国有资产当成部门资产甚至个人资产擅自处理;还有些单位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出租、内部经营时,不采取公开
透明的方式进行,而是暗箱操作、私下交易、以权谋私,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还有的单位违规违纪,截留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收入或其他财政收入,私设“小金库”,以支抵收、坐收坐支,甚至中饱私囊,造成了大量的财政性资金流失。因此,要通过这次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管理,强化监督约束机制,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同时,做好“非转经”资产管理工作,也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整治经济秩序,营造发展环境,加强机关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的具体体现。对此,大家一定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地把这项工作推向深入。
(二)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有力地推进“非转经”管理工作。
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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