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启动“民主法治县”创建工作,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成果。认真组织实施好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工作,建立健全督查和考评机制,确保“五五”普法顺利能过上级检查验收,认真制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2、继续争取各方支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维护社会稳定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任务。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前沿阵地,我们要坚持“政策上予以倾斜,制度上予以保障,物质上予以支持”的工作思路,努力把司法所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专业化调委会建设,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加大人民调解员队伍监督、管理、培训力度,建立优秀调解案件点评制度和经常性的调解卷宗评比机制,提高调解案件的成功率和调解卷宗的规范化,确保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疏导、防范、宣传功能,使人民调解成为群众解决各类纠纷的“第一选择”。要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矛盾纠纷的苗头倾向、趋势动态和新特点,切实从源头上防止因决策失误、措施不当而引发矛盾纠纷。在抓好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基础上,组织好节假日、党和政府重要活动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做到对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各类工作台帐,加大对司法所的工作指导力度、业务培训力度和其他服务力度,完善奖惩激励机制,表彰奖励尽力向基层倾斜,通过有效激励手段,全面活跃司法所工作。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健全县刑释解教人员数据库和定期摸底排查制度,建立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相结合的运作机制,搞好安置帮教工作的“无缝对接”,进一步健全完善衔接制度,指导各司法所积极开展社会化帮教活动,创新帮教方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帮扶力度,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帮教率。要切实按照上级的要求,全面启动社区区矫正工作。要继续努力争取上级支持,落实好司法所机构升格、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发放等问题。
3、加大力度服务民生,全面拓宽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工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的最根本体现。我们要把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竭尽全力推动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全面开展,实现我县法律援助覆盖面的扩大。要按照省、市要求尽早开通“12348”法律援助专用咨询电话,建立困难群众资料库,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方便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等及时获得法律援助。要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健全法律援助介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在律师事务所及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点,指导各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主动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认真做好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加强对低收入人群、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的法律援助,组建农民工法律服务团,开辟“绿色通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组织、督查和回访力度,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建立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控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办案激励机制办案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定期通报办案质量监督情况,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要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策划好对涉及面宽、社会影响力大的法律援助案件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把我县法律援助事业有规模、有声势、有特色、有成效的宣传出去,赢得社会各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广泛支持和关注,全面拓展我县法律援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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