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县“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打击传销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严厉打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依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深刻揭露传销的欺骗实质和危害性,通过“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展示县政府打击传销的高压政策和强硬措施,切实增强群众自我防范和抵制传销能力,奠定良好的打击传销群众基础,教育劝返传销人员,坚决遏制传销在县发展蔓延,保证我县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
二、宣传对象和宣传内容
宣传对象:中学生、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
一)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刑法》修正案(七)禁传宣传口号、致农村青年的一封信》和《致在校学生的一封信》县查处的传销典型案例、打传效果等内容。
二)深刻揭露传销组织诈骗手段和操作方式。提高群众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能力。公布打击传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传销活动。
三)公布近年来查处的典型传销案件。公布当地传销组织名单,教育震慑传销违法犯罪分子。
四)引导中学生和务工人员树立理性的择业观念。
五)宣传打击传销效果。
三、工作方法
整个行动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为了确保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至月日)县打传办以及有关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
二)集中宣传阶段(月日至月日)
1.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制作宣传栏。
2.设置咨询点。播放打击传销专题教育碟片,向群众派发宣传手册、宣传单,公布当地传销组织,公布打击传销举报电话。
3.出动宣传车队在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主要街道巡回广播宣传。
4.发布手机信息。利用发送手机信息覆盖面广、传达速度快的优势。特别是外地人员较多的集团用户发送打击传销短信。信息统一为“县打传办提醒您:传销违法,害人害己;打击传销,人人有责。发现传销请及时拨打12315或110举报”
5.利用媒体进行宣传。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广泛宣传。
三)总结提高阶段(月日至月日)各乡镇(办)各部门要在及时总结宣传活动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打击传销不只是经济问题。依照省政府对打击传销工作的具体安排,切实抓好宣传月活动组织领导,促进宣传工作不时深入开展,成立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同时邀请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综治办主任、县工商局局长、县工商局副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监察局副局长、县法院副院长、县商务局副局长、县教育局副局长、县财政局副局长、县民政局副局长、县人保局副局长、县房产局纪检组长、两市街道办事处政法委员、街道办事处政法委员、街道办事处政法委员为成员。
二)落实职责。召开全县打击传销联席工作会议。各乡镇办场、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开展宣传工作。工商部门要负责对相关企业、个体经营户进行宣传,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宣传月活动,广场、车站、街道宣传,联合公安等部门在主要街道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开展打击传销违法活动,严厉查处传销案件;公安部门要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