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县至少3所镇卫生院的院长由县卫生局公开招聘。全面落实绩效工资,保证医务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落实对村医的补助和扶持政策。牵头单位:县人保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三、实施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
(一)推进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
完成在建项目的收尾验收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中央农村卫生建设项目。为天九、鹅公中心卫生院完善好附属工程建设,为7个卫生院装修规范化的预防接种门诊。积极争取中央农村卫生建设项目,重点确保县级医院建设项目和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项目,年底前县第一人民医院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县卫生监督大楼、县疾控中心综合楼动工建设。与银行合作,抓紧建设我县新农合信息数据中心,并与省市平台连接。牵头单位:县卫生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二)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内涵建设
1县疾控中心实验室基本达到规范化管理规范。
2加强卫生应急工作。推进卫生应急工作乡镇示范点建设,加强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疾病防控,确保不发生重大污染病疫情暴发。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3推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加强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等监督管理,着力加强医疗机构的执法监督、采供血监管和人口性别比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4以“妇幼安康工程”和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为总抓手。
5以农村改厕、健康教育为重点。
6加强县人民医院污染病区建设。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三)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1加强县级医院建设。使县级医院发挥县域服务和培训中心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落实三、二级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制度,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乡镇卫生院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争创“农民满意乡镇卫生院”使乡镇卫生院发挥医疗卫生服务的枢纽作用。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3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确保村村都有卫生所。至少建设一所产权公有的村卫生室,探索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实行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等方面的一体化管理体制。使村卫生室更好地发挥服务网点的基础性作用。牵头单位:县卫生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提升乡村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1充分发挥医院协会在推动医院发展与进步中的积极作用。维护行业形象,开展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医院管理年”和创建“平安医院”等活动,保证医疗平安。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规范引导乡村医院发展高精尖医疗技术、提高危重疑难病救治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3巩固完善乡村医疗急救体系。不时提高急救效率和管理水平,建设统一高效的120指挥调度平台。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4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预警、调处机制。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牵头单位:县卫生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5加强血液平安管理。
6支持和鼓励民营医院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广告发布。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五)健全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1抓好县中医院及县级医院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开展基层罕见病、多发病适宜技术推广。
2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