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实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帮互助、共同提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目标。五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把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查处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公民合法权利造成严重损害的失职渎职行为。
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要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与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讲廉政党课、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深入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纪政纪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大力宣传廉政勤政的先进典型,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效。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根据市委统一布置,市直单位开展党员干部遵纪守法集中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守公务员守则,抵制不良风气的影响,当好群众的表率,切实解决市直单位党员队伍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和干部队伍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要认真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公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演讲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作为约束干部行为的制度红线,将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具体指标,对违反者严肃问责、处置。
(三)加强制度建设。
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打基础、立规矩、守底线”工作。
要按岗位、科室、单位排查廉政风险,积极探索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推行内设机构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从今年起。重点查找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外部环境风险。按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损失水平确定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顺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覆盖单位内部所有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法》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等重要问题的决策权、执行权制度,实施有效制约和监督,防止个人说了算、独断专行。逐步推行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等制度,用制度制约自由裁量权过大、暗箱操作问题。
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制度规定;依照党员领导干部演讲个人有关事项的实施方法,健全防治腐败监督体制机制。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对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如实演讲,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公职人员的管理。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任用或撤换等制度;推行党政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