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责任状,明确家长平安接送义务和责任,督促家长不雇佣不符合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学生不坐平安隐患车辆。当地乡(镇)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加强对学校平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学校组织学生接送车驾驶人集中学习交通平安法律法规和驾车平安知识,使学生接送车驾驶人、学生及其交通意识明显增强,学校平安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平安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必要时可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与;二要加强社区农村宣传。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召开一次乡、村干部参与的动员会,要会同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构,充分利用组织渠道,面向辖区社区居民、农村农民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学生接送车违法的危害性、整治活动的必要性和平安出行知识,劝导人们不雇佣无资质车,不坐平安隐患车。要在每个行政村人员集中活动处刷写不少于一条的平安宣传标语,提醒群众。三要做好参与整治成员动员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召开一次整治动员会议,强调本部门职责,细化部门协调机制。四要加强媒体宣传。整治办应加强同媒体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利用媒体优势,以记者现场跟踪报道、曝光违法行为、平安提示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2基础排查。一要认真做好学生接送车辆及驾驶人的排查摸底工作。县教育主管部门要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限期如实申报本校(园)学生接送情况、接送车数量(含学校组织安排与社会自发从事学生接送的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并与校方签订平安责任状。当地教育主管机构应将排查情况逐一建立档案,备份至辖区公安交警中队,并报告所在乡(镇)政府和县教育局。发现隐患应按职责及时消除,一时无法消除的应及时报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报整治办公室。二要认真做好校园周边交通平安设施排查工作。各乡(镇)政府要组织辖区各职能机构,依照校园周边交通平安设施规范,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平安设施情况进行一次排查梳理,全面掌握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状况、交通流量、停车泊位、交通平安设施等基本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帐全,并将排查情况交整治办公室汇总。整治办公室应及时将排查发现的平安隐患情况通报相关职能单位。相关职能单位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应采取相应先期处置措施,并报领导小组。三要认真做好学生接送车外观标牌管理工作。乡(镇)政府统筹组织领导下,乡(镇)教育主管机构会同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构、交通运管机构,认真审查辖区内所有学生接送车(含学校自备、租用公路客运以及从事学生接送的社会车辆)做好台帐。乡(镇)教育主管机构审查同意后,报县教育局复核。县教育局要根据复核情况向学生接送车辆配发全省统一的学生接送车”标牌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乡(镇)教育主管机构负责按要求粘贴到指定学生接送车上,标牌粘贴工作应于4月10日前完成。今后,县教育局应加强各学校学生接送平安的日常监管,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必需切实担负起学生接送平安职责。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至日)
由乡镇场统筹组织领导,集中整治工作以乡镇场为单位逐个推进。各部门联合行动。各乡(镇)政府应依照排查情况,结合外地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确定参与整治的职能部门、所需人数、具体任务,报整治办公室统一调度,各职能部门必需服从调度,听从乡(镇)政府的现场指挥,依法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其他部门行动。一要集中审查学生接送车及驾驶人的资质。对发生过死亡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3年内任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满12分的驾驶人,要坚决取消其驾驶学生接送车资格。二要组织学校对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