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区,要突出环境优美,户型设计上进一步探索近期能保障、远期可提升的可能,小户型上做出大文章。节能环保上,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强制性规范,特别要发挥地域优势,强制推广太阳能热水利用,降低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本钱,实现既要在户型上经济实用,还要在功能品质上“低碳宜居”要求。二是要对文化、教育、医疗、社区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统一布置;同时要确保水电气暖、电信等配套设施配套齐全,满足基本入住条件。三是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顺序,规范项目前期管理,完善项目审批手续,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选择技术力量强、社会信誉好的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加大住房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力度,注重从设计、招标、施工各个环节严把质量关,不定时组织开展保证性住房建设专项检查,重点解决工程质量通病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平安。
(五)公平分配。
将面临大规模分配的公平性与大规模物业管理的考验。把保证房建起来是政府组织力的一役之举,随着大规模的建设。把保证房分配好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检阅,把保证房管得好将是对执政能力的临时考验。一是要依照政务公开和“阳光工程”要求,向社会公示保证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政策、规范、依据、顺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依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顺序配售、配租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确保我市保证性住房分配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二是要把保证性住房物业管理工作当作一项重大课题,组织人员专门研究,制定方案。要充分考虑城镇保证性住房家庭支付能力较低的困难和实际,依托居民自治组织,建立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理模式。同时,引导社会专业化的物业服务公司参与物业管理。根据业主的消费需求、意向和支付能力,提供管理维护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等最基本的物业服务,切实解决住得起、管得好的问题。创出一个具有特色的物业管理新模式。三是要充分发挥住房保证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进一步完善各类保证性住房档案,对住房保证对象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及其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不时提高保证工作效率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保证房配租的动态管理,确保该出者及时出去,该保者应保尽保。
四、落实责任。
将对各地保证性住房建设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省政府明确提出。把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内容。对工作力度大、效果好的地区,给予奖补;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地区主要领导和相关单位进行问责。因此,各区县、各部门一定要强化组织领导,迅速行动起来,采取有力措施,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保证性住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各园区也要相应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保证性住房建设工作小组。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亲自出面具体协调。市政府对区、县、各园区保证性住房建设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将年度目标任务实施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对力量组织不到位、土地资金不落实、工程进度缓慢的地区,以及涉及前期工作中协同配合不主动、扯后腿的相关部门,市保证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市保证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旬跟踪、月通报、季考评的跟踪督查制度,全面督查工程进展、政策落实、资金到位、建设质量等情况。特别是要把旬跟踪作为督查工作重要的工作方法,把项目推进中需要协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