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有效地规范权力运行。
(五)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涉及的腐败案件,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
要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和案件管理工作。一要认真落实案件上报制度,把案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案件查办,高度重视转办案件,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创造性开展工作,认真核实,限时办结,及时上报办理结果。二要认真受理和及时处理信访举报材料,对于举报具体、可查性强的来信来访,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认真组织调查;对于所反映的问题线索不具体,无法查证的,或者是过去已经做过调查并作出结论、没有新内容的,应加注说明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将受理材料留存备查;对于有一定可查性、需交由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查报结果的来件,应尽快按照程序交办,不得扣压拖延;对于反映一般性问题、属于下级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范围的来件,应及时转办。三要严格执行有关依纪依法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规定,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增强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查办案件要和保护干部、鼓励干事创业相结合。对于诬陷诽谤的一经查实坚决给予处理。对于不实举报查后要给予反馈。四要完善案件督导督办机制,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部门办案工作的指导,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五要建立健全案件分析制度,加强对案件的剖析,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尤其是制度缺陷,提出改进的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一要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党性分析和作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要坚持政务公开、企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办事公开,拓宽职工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保障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三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土地征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专项资金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四要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抓好以下工作:(1)继续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经费支出,完善出国(境)管理制度。(2)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3)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等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4)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5)大力整治文风会风,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6)认真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过多过滥的问题。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的,必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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