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付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加强对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工程质量、行政审批等关键环节、部位的事前监督,严肃查办发生在各单位的以权谋私案件。利用现有的资源,推进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工程、基础设施、采购的文件备案、信息公告、评标情况、中标结果、合同备案等全过程监督,减少人为干扰,构建防范商业贿赂的信息化管理体系。
3、建立商业贿赂举报和通报制度。要建立商业贿赂举报受理制度,完善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机制。为发现和排查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力度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不仅要对违法违纪人员严肃查处,还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尤其是对那些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要严肃处理。
四、治理工作的组织形式
(一)成立自治区信息产业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今年3月,已成立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钟夏平同志担任,副组长为甘向群副局长、张慧纪检组长。成员有:局办公室主任廖忠群、人事教育处处长于洁、规划处处长吕家祥、经济运行与改革处处长田宁、科技处处长张阳、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王萍、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吴振国、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兼区无线电监测站站长商小杰、局监察室文桂莲同志(九位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慧同志兼任。办公室办事机构设在监察室。
(二)按现行的管理体制,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派出机构要在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开展治理工作。
治理工作以自查自纠为主,局领导小组抽查为辅。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单位要写出自查自纠报告,报局领导小组。具体的实施步骤,等会由张慧组长给大家说。各单位要认真按局领导小组下发的《自治区信息产业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各单位的领导对在治理工作中需要解决的或需加强预防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并且抓好自身的整改。局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确保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领导不力、工作落实不好的地方和部门,要依照党风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同志们,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意义重大又十分艰巨的工作,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以对人民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振奋精神,求真务实,不怕困难,扎实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为搞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