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创建“安全**”工作的继续和深化。近两年我县开展创建“安全**”工作以来,已创建7个“安全乡镇”、45个“安全单位”、80个“安全村”,涌现出一批安全创建先进个人,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按照中省市的统一部署,继续抓紧抓好“平安**”创建工作,通过开展“平安乡镇”、“平安单位”、“平安社区”、“平安村”创建工作,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为扎实搞好“平安**”创建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吴平同志任组长,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和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县委、县政府同时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活动的实施意见》。今后,各级各部门都要按照《意见》和“属地治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综合治理的任务、措施和要求,真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和整体合力,确保创建“平安**”活动取得新成绩。对工作不力,影响稳定的,兑现“一票否决”。
2、坚持严打方针,继续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一是政法机关要客观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总结严打整治斗争的成功经验,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今年严打整治斗争的工作重点、目标任务、方法步伐和实施措施,努力提高严打整治斗争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二是要贯彻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的方针,重点打击杀人、抢劫、盗窃等刑事犯罪,保持严打斗争的高压态势,努力降低刑事案件发案率,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三是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突出抓好查禁赌博、道路交通秩序、民爆物品治理、重点经济建设项目和企业、学校周边环境以及城乡集镇治安秩序的治理整顿,抓好消防工作,维护一方平安。四是加大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和职务犯罪的力度,力争取得新的进展。五是抓好查禁邪教组织的工作,确保一方净土。政法机关在严打整治斗争中,要统一思想,统一熟悉,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公正执法,依法办事,努力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3、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大量的是人民内部矛盾。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化,一些人民内部矛盾和问题将会不断出现。正确熟悉和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面临的新课题。所以,各级领导和政法干警一定要从创建“平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转变作风,更新观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下功夫解决好下岗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城镇贫困人口、受灾群众等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党政组织、政法机关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使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共同为维护稳定服务。对可能引发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努力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努力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苗头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问题扩大,事态恶化,达到“预防工作走在排查前,排查工作走在调处前”的要求。
4、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做好政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的基础在基层。要建立健全
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自治组织为基础,基层综合治理、政法组织为骨干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的第一道防线。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