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能否全面履行好职责,领导班子的素质、能力、水平和表率作用至关重要。要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要求,把政治强、作风硬、素质高、实绩好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要加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的交流、轮岗力度,对能力不强、作风不实、业绩不佳、心态严重失衡的领导干部要坚决调整。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把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廉洁勤政的坚强集体。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敢于喊响“向我看齐、对我监督”,以坚定的信念、无畏的勇气、卓越的才干和对政法事业的无比忠诚,成为干警的表率,以模范的行动带出一流的队伍。
(二)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解决政法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要从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一是严格执法程序,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执法档案,增强干警严格公正执法的责任感。二是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精神,动真格重点治理少数政法干警存在的“冷、硬、横、拖、推”的问题,培养雷厉风行的作风。三是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改进和强化内部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形成真正管用、切实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树立政法干警良好的形象。四是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全体干警在掌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战术等方面有新的进展,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三)要关心和爱护政法干警。广大政法干警特别是基层一线干警,长期战斗在维护稳定和打击犯罪的最前沿,时刻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要坚持“教育从严、管理从严、待遇从宽”的原则,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他们。要切实保护政法干警正当的执法权益,要在政法干警职级、子女入学等各方面给予倾斜,尽力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以便更好的凝聚力量、激发斗志。同时,要抓好政法干警的心理健康教育,使其保持积极、健康、向上的工作态度和生活态度。
四、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确保政法工作健康发展
政法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根本保证。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头脑要清醒,立场要坚定,旗帜要鲜明,决不能有丝毫动摇。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法各部门要树立正确的政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把政法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和监督之下,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和事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坚决维护党领导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各级党委要加强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影响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领导和推动政法机关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思想文化阵地和传播渠道的管理,完善对敏感案件的舆论引导机制,加强和改进政法宣传工作。
(二)要大力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开展工作。县委、政府将继续从全局的高度重视政法工作,切实把政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及时解决政法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政法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搞好组织推动和检查落实,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要坚决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要插手、干预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活动;不要批条子、打招呼、对办案施加影响;不要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不要随意安排政法干警去处理法定职责以外的事务。对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结论,必须坚决维护;对报复政法干警、妨碍执行公务、甚至伤害政法干警构成犯罪的,必须坚决打击;对妨碍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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