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工作 多年来,我区各级党组织把贯彻落实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做到了计划生育工作同经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200*年,全区人口出生率为9.48‰,同比下降了 1.16个千分点,连续三年荣获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第一名。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我们所保持的低生育水平还不稳定,很大程度上需依靠行政手段来实现,工作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反弹。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继续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力度。 第一,不断深化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从长远看,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二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实现我区小康社会目标,有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一是经济必须保持快速增长的发展势头,二是人口增长必须保持稳定的低生育水平,二者缺一不可。从近期来看,目前全区上下正在集中精力为早日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而努力奋斗,形势要求我们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好各方面工作的同时,必须以良好的人口环境做保障。否则,新增加的财富就会被新增加的人口所分摊。从计生工作本身看,我区人口数量逐年增加,育龄妇女占总人口比例较高,而下达我区的人口指标逐年减少,这样稍有疏忽,就很有可能突破人口计划。另外,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主要任务正在由稳定低生育水平转向同步提高人口素质,这对我区计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全区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加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计划生育国策意识,始终不渝地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好。 第二,加大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力度,进一步巩固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持了“低生育、低死亡和低增长”的发展态势。这为我们做好今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越是在形势好的时候,我们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看到,当前一些单位由于连续完成人口控制计划,部分干部产生了盲目乐观和消极厌战情绪,工作力度有所减弱;部分群众的生育观念尚未发生根本改变,早婚早育、未婚先育、超计划生育等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更增加了我们工作的难度。面对这种情况,确保巩固和稳定低生育水平,关键要把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规落到实处。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制
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随后又颁布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治区出台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这些政策法规是指导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纲领。我们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由过去主要靠行政命令转移到主要靠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把宣传贯彻有关政策法规作为突出任务,通过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活动 ,把政策法规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普及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普及到社区和乡村,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重点是广大育龄群众通过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他们自觉遵守政策法规。同时,各级干部特别是计生干部要进一步学习和掌握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此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克服工作中存在的与政策法规不相符的做法,努力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抓住重点,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工作。从近年的经验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计生工作部门和广大干部要结合我区实际,逐步将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要继续强化属地管理,把计划生育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要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