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镇、部分县直单位100多人,逐个进驻全县重点项目,吃住在企业项目驻地,不增加企业负担,排查违法犯罪线索,调解矛盾纠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各单位、各乡镇、各企业要根据县发展环境逐项行活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层层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分指挥部要组织召开好四个层面的会议,即:企业领导班子会议、企业党员和职工代表会议、企业全体职工会议、涉及行政村全体村民代表会议,将会议精神传达至每一家、每一户、每一名村民及每一名职工。由政法委牵头,组织公、检、法、司宣传车辆每天巡回各企业、项目涉及行政村对发展环境逐项行活动进行宣传。由宣传部、督查办牵头,县直各单位在城区主要路段悬挂不少于2幅的宣传横幅;各企业在厂区门口或厂区显要位置悬挂不少于5幅的宣传横幅;相关乡镇要在各行政村入村口、主干道或显要位置悬挂10幅以上宣传横幅,张贴不少于100条宣传标语,刷写墙体标语10幅以上。所有宣传横幅、标语2月10日前必须悬挂、张贴到位。由各分指挥部组织,向城郊群众及每个企业商户发放一封公开信,对逐项行活动的目的、意义进行全面宣传。公布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公安局110,政法委8861553),随时接受企业商户、人民群众监督举报。不断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那些影响项目建设,损害企业利益的典型案件,县电视台要公开曝光,并进行跟踪报道。
(二)认真排查摸底,全面收集线索。排查摸底是做好发展环境逐项行工作的前提,也是确保发展环境逐项行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根据职责分工,由各分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分包企业、分包村组,采取深入企业村组走访座谈、逐企逐户发放检举信、自我排查等方式,查找和收集影响全县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和各类违法犯罪线索。重点把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断门堵路、盗窃财物等干扰重点工程建设、破坏招商引资环境的违法犯罪线索收集起来,把矛盾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各类问题彻底排查出来。各分指挥部对分包企业进行走访座谈,每个工作队员走访企业职工及周边群众不能低于50人,并要做好走访座谈记录。各企业及城郊各村在显要位置要设置2个以上举报信箱,以方便职工、群众检举违法犯罪行为。
(三)把握打击重点,坚持重拳出击。对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封门堵路、盗窃企业财物等干扰重点项目工程的违法犯罪分子上报县发展环境逐项行活动指挥部,由指挥部统一调度,实施集中抓捕,严厉打击,做到“四个不放过”,即:线索没有核实不放过,案情没有查清不放过,犯罪嫌疑人没有归案不放过,处理不严不到位不放过。要实行专案侦查,对深挖出来的各类案件线索和重点案件、重点人物制订预案,明确实行公检法领导分包案件责任制,定任务,定目标,限时办案,提高进度,保证质量。打击处理越快,对社会震动越大,发展环境逐项行活动效果就越好。公安机关要集中精力,快侦快破,尽快移送起诉;检察机关要快捕快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审查甄别证据的工作,提高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的质量和效率;审判机关要加快办案进度,缩短办案时间,做到快审快判,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效力。重大案件,检、法两院都要提前介入,形成打击处理流水作业一条线。县优化办要积极查办党员干部违规向企业收费问题,项目所在乡镇要积极参与,组织好本辖区发展环境逐项行活动,所在企业要抽出一名领导搞好配合,全力支持指挥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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