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提高立法质量,做好政府法制工作,有启发、有帮助;关于贯彻立法法;关于“依法行政年”活动;关于行政复议工作;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关于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进行讲述。其中包括:要全面贯彻好国务院法制办召开的立法法座谈会精神、要在全市政府法制机构掀起一个学习、贯彻立法法的高潮、通过贯彻立法法努力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水平、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规模大效果好、法制机构积极主动、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依法行政年”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检查贯彻落实的情况、要有严格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加强领导,充实力量、要依法受理案件、要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规范复议的全过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社会关注的一个新事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已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充分认识国务院和省政府在机构改革中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意义、要加强业务学习、要加强管理等,具体材料详见:
同志们:
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国务院法制办最近召开的立法法座谈会精神,结合我省政府立法实际,研究部署贯彻实施立法法的办法和措施,探讨当前政府法制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提高立法质量,做好政府法制工作,有启发、有帮助,会议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下面,结合大家在讨论中提出的问题,谈几点意见:
一、关于贯彻立法法
立法法即将在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立法主体比较多的我省来说,保证立法法的全面实施,意义重大,贯彻好立法法:
第一,要全面贯彻好国务院法制办召开的立法法座谈会精神。保证立法法全面、正确贯彻实施,是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的一项主要职责,也是政府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传,认真贯彻,保证全面实施。二是深刻领会立法法应当遵循的原则。就是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维护法制统一和尊严的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把握好四大原则,就掌握了立法法的立法宗旨。三是政府立法要符合立法法规定的权限。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属立法权的事项、以及货币的发行、准利率的确定、汇率的调节和主要税种税率的调整、统一的市场活动规则、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的法律制度,由中央统一规定,地方不得规定。对不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属立法权事项和中央统一规定的其他事项,在国家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前,有关地方可以先作规定,但在国家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后,有关地方的相应规定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无效,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有关地方政府除可以为执行法律、法规而制定规章外,还可以就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制定规章。四是政府立法工作要遵循立法法规定的程序。规章应当由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部门组织起草。起草规章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尤其是基层组织、基层群众的意见。起草规章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或者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统一审查,由法制机构直接向本级地方政府或者本部门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五是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都要依照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规定》的规定,严格执行规章备案制度。国务院法制办要加大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力度。各地方、各部门也要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