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传统的手工作业是很难的,实施《办公自动管理实施办法》,有力的促进了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但是,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有些人只满足于一分钟能输入几个字,满足于一些简单的操作;更有一些年纪稍大一点的人,说什么“人老了,搞不懂高科技的东西”“人老了,眼睛不行了,看不清显示屏上的字”;有一些人不利用计算机进行办公,只用来玩什么游戏;有些人不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办公,只用来上互联网;有一些人上了一天班,连计算机也没有打开过一次;有一些人在录入扫描图片时,不管扫描是否清晰,是否整洁、美观等等这一系列现象,均表现了现代化办公缺少热情和积极性。《办公自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全院干警应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所有文字材料由自己打印。其中,书记员达到每分钟60--120字”“审判(执行)人员、书记员以及各类保障人员应当会使用与本职业务相关的应用软件,同时掌握一种汉字输入法”“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汉字录入速度或在网络知识考核中不合格者,待岗培训,直到考核合格”等等,但这一制度根本没有得好很好的落实。《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对每一案件各个节点的时限规定得相当细,但没有得到严格落实,甚至一些案件已经开始亮起了红灯(审限将到),也没有一个负责部门(人)发过一催办督办通知等等,这些现象表明,信息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必须从领导自身做起,必须亲自抓落实,制定出的有效的管理办法,就要严格落实,不能流于形式。
(二)系统功能开发利用不够,措施不到位。在《法院管理信息系统》中,有院长决策支持、诉讼信息管理、办公信息管理、安全管理、法警管理、政工管理、后勤管理和公用信息管理等八个子系统,几乎概括了法院工作中的方方面面,但笔者所在法院只利用了其中的院长决策支持、诉讼信息管理、安全管理以及政工管理的部分功能,这对于一个完整的系统功能来说,是一极大的资源浪费。在院长决策支持中,院长阅卷利用率还可以,但是存在只阅卷不督促的现象,如在阅卷中发现有的案件临近审限或已超审限,则人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办案或要其作出情况说明;公文管理审签不及时,没有按《办公自动化管理实施办法》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审签时限办理;在诉讼费减免缓院长审批中,几乎没有利用。在诉讼信息管理系统中,立案工作、案件审判、数据转移和上报(司法统计)、档案管理等功能利用较好,但仍存在信息录入不入,不准确的现象;信访工作根本就没有利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用其应有的功能;信访工作是法院工作的一重要组成部分,及时把有关信访信息录入,以便院领导及时掌握和处理。在档案管理中,文书档案扫录入还不开发出来。安全管理系统应用较好,主要是用于应用系统的管理维护。法警管理系统没有利用,该系统中的法警押解、值庭管理,派车登记,车辆维修及油耗管理,驾驶员情况,委托送达登记,法警被装领取,法官被装领取等功能都是相当完善的,利用该系统,及时录入信息,对于院领导加强法院管理具有相当大的作用。但该系统中的法警被装领取,法官被装领取功能还未开发出来。政工管理系统中干部考核管理具有相当完备的功能,把法官、书记官、法警的考核、廉政、违纪、公益活动、争先创优、业务培训、干警履历表等均以数据来显示,对于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实行业绩数字化具有非常好的作用,但一直未能充分地应用;人员管理功能系统中的人员信息登记、部门管理、人员调动、退休人员管理、干警表彰培训、申请入党人员、法官等级评定等功能只应用了很少一部分,如能充分利用该功能,院领导不出办公室,就可了解全院干警的基本情况。后勤管理系统功能中固定资产管理、计算机维修登记、办公室物资管理、装备管理(枪支弹药、车辆、被装)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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