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秘书网版权所有,互联网秘书第一品牌 订使得清政府的闭关锁国政策无法继续下去,资本主义的民主、自由、人权思想随之入侵,义和团运动也迫使清政府修改法律。1905年,沈家本改订《大清律例》为《大清现行刑律》,删除与时代截然相悖的落后与野蛮部分,同时参考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制定了《大清新刑律》。通过这两部刑律的出台,大清的酷刑被废除,还将原有的刑罚改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留、罚金五种。自此以后,我国的刑罚与世界各国的刑罚大体划一。从以上刑罚进化过程可以看出,刑罚的进化具有如下趋势:
1、刑罚体系的中心由死刑、肉刑转向自由刑。在中世纪及以前的刑罚体系中,死刑与肉刑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大量罪犯都被处以死刑或肉刑,自由刑和劳役刑较少适用。古代的城旦、舂、鬼薪、白粲等实质上都是自由刑,主要适用于犯罪行为较轻的犯罪分子。无论是哪一朝代,中国古代的自由刑不但在内容结构等方面远未达到现代意义上之自由刑的完备程度,而且,也不象现代意义上的自由刑一样,在刑罚体系中居于主要地位,而不过是作为生命刑或肉刑的补充而存在。
2、刑罚由重刑向轻刑转化。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统治者奉行法家①推崇的重刑思想,用重刑酷罚杜绝犯罪,对罪犯广泛适用重刑或死刑。在秦朝,弃灰于道要断脚,偶语诗书的要弃市,刑罚极为残酷。到了近代,刑罚向轻刑化发展,其表现为:严格控制、减少死刑;扩大缓刑、假释的适用范围;提高财产权的地位。
3、刑罚由惩罚向预防转化。过去,刑罚以惩罚为目的,刑罚体制充满了恐怖,奉行严刑峻罚,反对缓刑、假释。到了近代,刑罚体制带有浓厚的教育色彩,刑罚的严厉程度较为缓和,并设置缓刑、假释制度,鼓励犯罪分子改过自新。
4、刑罚执行由残酷向人道转化。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对刑罚的执行普遍认为是越严峻越好,受刑人越痛苦越好。例
注:①法家是战国时主张以法治国的一个学派,源于春秋时管子的开发经济的思想,实际创派于战国时期的李悝、商鞅、申不害等。
如,生命刑的执行有车裂、凌迟、火刑、溺死、斩首、绞刑等等;身体刑的执行有断肢体、烙印、挖眼、割舌等等;耻辱刑的执行则有脸上刺字、绑柱示众等等。到了近代,随着人类社会越来越文明,刑罚也向文明化、人道化发展,其表现为:残酷虐待犯罪人身体的车裂、弃市、凌迟等肉刑被废除;侮辱犯罪人人格的墨刑和髡刑等耻辱刑被废除;刑罚法定化消灭了法外用刑;死刑的执行方式较为文明,一般以枪决或其它简便的方式执行。
二、我国的刑罚制度及其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刑罚体系是在长期同罪犯作斗争中产生并逐步发展和完善的。1979年刑法参考了各国立法,形成了一个科学的刑罚体系。1997年刑法修订,仍继承了这一刑罚体系,即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主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共设有五种主刑:①管制。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在原单位或居住地,参加集体生产劳动或工作,进行改造的刑罚。管制作为一种刑种,是我国的独创,是适用我国的具体情况而建立发展起来的。它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可不实行关押的犯罪分子。从我国刑法的规定来看,可判处管制的罪名占总罪名的一半以上。②拘役。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由人民法院判决后,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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