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补助,设立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协调银行部门支持建设单位开展污染治理,向社会引资和集资参与城镇的污水、垃圾处理等措施,多渠道地筹集资金,逐步解决生态环境建设投入不足问题。
㈣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走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任重道远。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贯彻实施环保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来,尽管我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有了很大的增强,但实际工作中也有部分人在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时,往往表现出偏差,诸如有:只要经济建设搞上去环境保护自然会上去的“自发论”,先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再抓环境保护也不迟的“先后论”,以牺牲环境保护为代价来换取短期内经济快速发展的“代价论”,以及经济部门抓经济、环保等部门抓环保的“两张皮论”等等。检查组认为,良好的环境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和条件,经济的发展对环境保护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只有把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起来,处理好两者的辩证关系,才能使我县经济逐步走上良性循环的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当前我县提出“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实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正是处理好两者关系的具体体现。
应当看到,由于区位条件相对较差、经济总量小且结构单一、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财政运转困难等诸多不利因素制约,我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处于低水平、低层次的起步阶段,与上级和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面临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与繁重。希望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把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作为今后我县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和永恒课题,形成合力,知难而进,认真实施“生态立县”可持续发展战略,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做到坚持科学规划,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污染治理,搞好水土保持,改善生态环境;做到坚决摒弃那种以浪费资源、牺牲环境为代价以换取经济一时繁荣的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短期行为,使我县走出一条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生态良性循环的振兴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