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统14项奥运安保措施,组织各司法所对刑释解教人员全面摸排,对重点人员严格落实“四定”(定帮教对象、定帮教力量、定帮教措施、定期检查帮教效果)责任制,杜绝脱管失控现象。县、区司法局安排各司法所刑释解教人员中的就业帮扶对象进行摸底登记,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向帮扶对象提供政策咨询、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就业服务,并全面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社会救助政策。金家庄区举办了帮扶对象专场招工会。推广马钢姑山矿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基地的示范作用,推动县区采取措施建立过渡性安置实体。*年,全市共建立各级帮教组织1047个,落实帮教工作人员3548人,将1979名帮教对象(其中,五年内刑满释放人员1695人,三年内解除劳动教养人员284人)划分为重点和一般帮教对象,实施分类帮教。
——再次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尽力满足公共治理的需求。健全城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各区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形成1个市中心、4个县区中心、4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援体制。市法援中心在信访局还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点,引导信访当事人依法维权。实行法律援助“产品和服务”变革,加强咨询、代书、代办等非诉讼法援事务的办理。简实工作机制,推动援助方式出新,多适用援助性调解或调解式援助。做好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援工作。加强法援过程监管和法援案件质量管理。开展了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月活动。出台了《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办法》、《法律援助案件随听办法》,规范与监督法援人员的援助行为,保证法援质量。提高了法援案件补贴标准,评选表彰了2007年度10大法律援助优秀案件,加强对法援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会同大众媒体,讲述法律援助故事。“法与大众”、“1818新看点”连续播出《风雨在援助中远离》等6个法援故事后,社会反应相当热烈,展示了法援制度的社会贡献力,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让全社会共享“民生工程-法律援助”的温暖阳光。市司法局被司法部授予“第三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提供法律咨询4811件,年增长43%;承办各类法律援助事项806件,年增长22%。
——倾全系统之力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共摸排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件,维护了社会稳定,也促进了人民调解基础建设,锤炼了基层司法行政和人民调解队伍,激活了人民调解制度,受到市党政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在后“奥运杯”全省人民调解百日会战网上竞赛中,通过艰苦的训练和组织,我市综合排名全省榜首,荣获“奥运杯”。人民调解“百日会战”表彰中,市局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县区司法局、司法所及多名同志被记功和表彰。活动结束后,及时出台了《关于巩固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成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在各司法所建立起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在全系统建立起人民调解工作季度督查通报制度。抓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契机,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四落实”、“六统一”。截至*年底,全市已建调委会413个,其中,村(居)调委会364个、乡镇(街道)调委会31个;在册人民调解员3449名。共调处各类纠纷2611件,制止和避免群体性械斗50件,防止和避免集体到省、赴京上访12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2件,涉及人员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7件,涉及人员110人。
(三)改善管理,加强服务,出新法律服务业形象
—— 认真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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