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研究部署、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各项保障措施。 月 日,市局召开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月,市局在荻垛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对象交接演示现场会,进一步规范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交接工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和调整乡镇司法所队伍,有效解决了大部分乡镇司法所有编无人、有人无编及混编、混岗等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全市 多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近 多名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进行了针对性的培训,促进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帮教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规范交接程序。在实际工作中,各乡镇司法所都做到通知到人、交接到所、档案与对象对照无误。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规范化交接,各司法所与派出所联手逐个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家庭,摸清人头行踪,强化思想疏导,保证社区矫正对象按期参加交接仪式和第一次入矫教育。安置帮教工作正常开展且富有成效,全年接受安置对象 名,无一重新犯罪,帮教率达98%。
(二)以人为本、履行职能,寻求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和谐社会建设的新思路
坚持科学发展观总体要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特别是关注农村,关心农民,通过积极履行职能,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不断拓展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和谐社会建设的层次和水平。
1、全面构建乡、镇、村地区和谐稳定的局面。全市基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主动适应新时期农村工作,全力维护当前乡、镇、村地区社会稳定。一是广泛开展基层农村“无矛盾纠纷积案村”创建工作。要求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对影响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纠纷积案落实专人,加强调处,限期办结;对于一些涉法涉诉纠纷积案,积极引导纠纷当事人通过法律援助、诉讼代理及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二是推进“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进程。经过两年多的组织实施推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作为构建新型农村和谐关系的有效途径在维护基层稳定中的作用日益显现。结合市委、市政府开展的“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局党组组织在大垛镇召开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现场会,组织编写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手册,开办了由乡镇司法所、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培训班,组织基层司法所长参观了大垛海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先进典型,带动了全市各乡镇此项工作的开展。到目前为此,全市614个行政村、24个社区,已申报263个,申报面达41.7%。
2、把化解矛盾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群体性纠纷是影响当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因素,全市各乡镇司法所及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服从党委、政府安排,主动把化解群体性纠纷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到在第一时间调处力量到位,调处措施到位,调处跟踪督查到位,一批影响地方全局工作的群体性纠纷得到妥善处理。一是努力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群体性纠纷调处任务。各乡镇司法所动员基层一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群体性纠纷的调处力度,减轻了各级党委、政府的维稳压力。(事例)二是认真组织律师参与信访和矛盾纠纷处理。局党组把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认真组织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律师参与上访接待,做到接待周到热情,解释明白清楚,受理有始有终。尤其对于一些涉法的群体性上访纠纷,要求通过开展过细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基层群众依法上访,做到依法钝化矛盾,依法处理自身涉法问题,全力防止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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