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进一步深化“平安无锡”、“法治无锡”建设的重要工作,也是全社会必须共同承担的重大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平安创建活动的考核内容。要经常分析和及时了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情况,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加强各级预防工作机构,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党政齐抓共管、预防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完善市和各市(县)区、镇(街道)三级预防工作组织网络,并创造条件配好各级预防办的专职干部。要确保工作经费,逐年增加投入,为预防工作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
各级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研究本地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和治理对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的要求,明确每年要抓几件大事,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通过建立联系点等措施,切实加强对本系统基层单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检查督促。各级综治办要加强指导、密切配合,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各级预防办切实履行好“参谋、协调、服务”的职能,推动工作的深入发展。要完善考核奖励机制,落实措施,落实责任,将各市(县)区预防工作考核纳入市、区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体系,严格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一级一级抓落实,一级一级抓成效,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不断跨上新台阶。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平安无锡”、“法治无锡”,保障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