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要及时受理、及时处置,不能推托躲支,不能执法不作为。执法不作为本身就是对司法公正的最大践踏。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明白。三要在标准上解决好怎么评价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的问题。要坚持政治标准。每办一个案件都要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作为政法干警,时时、事事、处处都按照司法公正的要求去做,就是合格的政法干警,党组织对你政治上就放心,群众对你的工作就满意。要坚持法律标准。办任何案件都要经得起法律的推敲。法律明文规定的,就得不折不扣地去办,就不能畸轻畸重。要坚持社会标准。所有的政法工作都要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办案子,把经济管死了,把社会搞乱了,就有违司法公正的初衷,就说明这个案子办错了。一定要把执法的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很好地统一起来,在执法的实践中实实在在地去贯彻执行。要坚持时间标准。善于办铁案,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每办一起案件,都要首先考虑你这个定性、这个结论能不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会不会因为时间推移而逐渐被推翻。要坚持群众标准。人民满意的案件就办,人民不满意的案件一件也不能办。包括政法工作在内,我们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群众。我们的政法机关,之所以在名称前冠以“人民”二字,其意义就在这里。四要在措施上解决好怎么保证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的问题。要牢牢抓住教育、管理、监督等环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适应脱贫解困、加快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建立起一套确保政法干警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的激励约束机制。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党纪政纪监督、人大的权力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部门舆论监督和广大群众的社会监督,形成自上而下、自内而外的有效监督网络,建立起对司法行为的有效约束机制、对偏离轨道行为的矫正和补救机制、对滥用权力的行为及责任者的必要制裁机制,确保政法干警严格依法办事,预防和阻止滥用权力的行为发生,保证公正司法。最近这方面的案例不少,河北聂树斌错杀案、湖南佘祥林错判死刑案、广东邓秀琼错判死刑案,这方面的教训太深刻了。 我们的政法干警一定引以为戒。要建立政法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办案责任制和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推行首问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要建立执法公示制,实行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和审判公开,公开职责程序、时限、纪律、受案范围、收费标准、办案结果,落实服务承诺,增加透明度。要规范办案环节工作制度,建立案件复查评议制度,健全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