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近些年来,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地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服务司法行政业务发展,服务社会民生改善为宗旨,积极主动深化司法行政调研工作,克服就调研抓调研的思想,精心策划,认真部署,一年一至两个主题,力图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凸显调研工作的多种功能,使我市司法行政调研工作逾越了建设队伍、健全机制的初级阶段,开始了在调研工作本体上的纵深推进,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作出了努力,显现了成效:
一、解热点,寻良策,让调研成为工作发展的“探路者”
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推动了我国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在改变中国社会面貌的同时,促成了多重利益关系的调整,形成了诸多的矛盾和问题。利益成为激发社会热点的导火索,而且接连不断。司法行政工作与社会生活的紧密联系,使社会热点问题不断反映到部门工作中来。为此,我市司法行政调研工作,以与时俱进的姿态,把握时代脉搏,抓住热点,寻求突破。20*年,在中央1号文件公布实施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集中爆发。由于农业税费的减免,原来大量抛荒或转包的农田又被要回去,由此引发大量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而人民调解在这一波的矛盾纠纷中几乎无所作为。因为,大量纠纷当事人根本不走调解途径,而是选择越级上访,造成了信访案件的直线上升。在调研土地承包纠纷现状时,我们对*市和监利县的情况进行了对比,发现两县市情况差异较大。监利县的土地承包纠纷大量走上访救济渠道,导致很多纠纷积压,难以化解;而*市虽然纠纷也多,但有矛盾纠纷的疏导机制,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乡镇“警司联调室”,大量纠纷回流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而且能解决的都解决了。相同的情形,不同的结果,引起了我们浓厚的兴趣。原来这一年,*市公安局和司法局联合在该市3个较大的乡镇开展“警司联调”工作试点。“警司联调”成为当年化解矛盾纠纷最有效的形式之一。我们随之对“*现象”进行了初步调研,拟就了调查报告,并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文件,推广这一机制,并将这一工作进行了初步规范。可惜,这些举动力度不大。20*年初,我局对*市“警司联调”工作展开了大规模的专题调研和试点推广。后来,便产生了《整合力量、优势互补,*市创建“警司联调”工作体制》、《警司联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加强指导、规范运作,全力构筑“警司联调”工作新体制》等一批调研文章,这些文章通过不同途径发表后,引起了较大反响,受到了《人民日报》、《*日报》等媒体的高度关注和报道。调研在力解热点的过程中,有效地起到了“探路者”的作用。
二、破难题,当参谋,让调研成为工作的“推进器”
我市的律师顾问团(组)工作酝酿于20*年,组建于20*年,成熟于20*年。在这一过程中,调研发挥了极其重要的参谋助手作用。在此之前,各地仅有法律顾问团工作,没有律师顾问团(组),山东、吉林曾大面积推广过法律顾问团(组)工作。两者对比,不论是形式还是内容上,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在律师顾问团(组)工作起步的过程中,筹备组的同志开展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调查研究工作,先后查阅了《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外省法律顾问团工作的大量报道和经验材料,拟定了律师顾问团(组)设立的基本程序,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工作制度,如律师顾问团成员轮流坐班制度、接待接访制度、列席会议制度、案件讨论制度等等,为律师顾问团(组)的建立并成功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20*年年底,刚刚组建不久、仅运行了几个月的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律师顾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