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心,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对象,院领导要主动谈、反复谈,从思想上给干警卸包袱、顺情绪。
6、院庭两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创佳评优”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种方法,确保评选工作高标准,高质量。要注意对优秀干警苗子的日常培养和锻炼,既要多压担子,严格要求,又要注意扩大宣传、创造机会,力争在两年内,我院能树立起有一定知名度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二)组织建设
1、狠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组织领导和决策水平。严格执行好我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若干规定》,做到政治、业务素质高,改革创新意识强,模范表率作用好,团结向上,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清正廉洁,严肃执法。党委和上级机关评价高,本院干警测评满意率达90%。
2、重视党的建设。党支部、党小组组织健全、设置规范,活动经常。到2009年所有党支部全部达标,并要有三个以上红旗支部。党员队伍形象好,模范作用强,群众威信高,能积极参加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党费,主动汇报思想,无违法违纪现象。
3、加大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健全竞争激励机制。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事工作原则。从*年起对中层干部实施年度考核,当年在各类考核中排名末位的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二年处于末位的,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免去职务的建议。对选任审判长和选任独任审判员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实行部分书记员聘任制和单独序列管理。
4、加强政治处的人员配备,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政工干部的培训力度。
(三)业务建设
1、以公正司法为目标,狠抓办案质量。正确处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开展审判工作,强化审判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十分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克服就案办案的单纯业务观点。凡因处理不当,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要按错案予以追究。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司法不公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司法公正是法院工作生命线的意识,采取得力措施,大力维护司法公正。
2、加大公开审判力度,健全案件质量指标体系要求。应公开审判的案件公开审判率要达百分之百,当年案件审结率达百分之九十五,案件发还改判率要大幅度下降。逐步提高当庭宣判率,截止20*年年底,所有具备审判长,独任审判员资格的人,每人至少要有两件当庭宣判的案件,到2010年达到百分之四十。
3、逐步推行审判流程管理改革。严格执行“三分离”制度。案件管理实行立与审、审与执、审与监相分离。全院各类案件统一由立案庭审查立案,然后分给各对口业务庭室;各类案件实行业务庭归口审理;审结案件统一交由执行庭执行;审监庭专门负责申诉和再审案件的审理,加强审判庭之间互相监督和互相制约。到20*年底建立起科学的审判管理运行机制。
4、认真追究错案责任和“拖案”责任。不折不扣地执行案件逐月评查通报制度。对全院当月审结、执结的案件全部进行评查,消灭死角,加大内部监督的力度。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办法》,对司法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的、尚不够按最高法院《两个办法》给予纪律处分的错误,严格按照我院制定的《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案件中出现错误的追究办法》,根据错误的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不同处罚。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和我院《关于严格案件期限管理的办法》,从立案、送达、审理、宣判、执行等各个诉讼环节强化审限意识。切实解决案件久拖不决、久拖不执问题,把对超审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