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力度,妥善处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涉法涉诉信访等问题,争取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真正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三、不断创新进取、努力完善体制机制。要通过集中开展开展“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活动,认真整理现有规章制度,要从职能的设置和分工上、从工作的激励机制上、从完善工作的制度上、从人员的任用和选拔上、从工作的推进模式上着力进行改进和创新,提出废、改、立措施。一是明确创新完善体制机制的重点。充分运用已征求到的意见、解放思想大讨论的成果、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调研成果和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确定建立完善体制机制的具体内容,制定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工作方案,切实体现科学发展需要和群众意愿。按照“要精炼、要管用”的原则,对需要废止、修改、建立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的项目和内容作必要的调整和完善,努力解决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问题。着重健全完善提高行政效能、改进干部作风、推动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二是抓好体制机制的完善创新工作。针对已经明确的需要创新和完善的体制机制,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方案,调整充实人员力量,细化时间进度安排。按照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及时着手,切实抓好有关制度规章的“废、改、立”工作,以及有关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完善。对于当前迫切需要而且实践基础较好的,要抓紧组织修订和完善,成熟一个,及时出台一个;对于需较长时间逐步加以创新和完善的,要积极创有利条件,争取尽早出台。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特别要着手研究制定推动科学发展的新制度、新机制。对涉及面较广,需要上下互动、协调一致、形成共识才能出台的政策制度,要深入调查研究,产泛征求意见,确保制定的政策制度经得起实践的检验。三是注意把握体制机制创新的合法性、政策性和科学性。在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的过程中,认真学习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借鉴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学习调研的成果,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主动听取利益相关群体和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创造性。要使创新体制机制与解决际问题相互促进,力求通过制度规范有效避免问题发生,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要完善落实制度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加强相关制度的协调衔接,确保各项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四、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满意度测评和总结工作。在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后,由局党组根据工作实际组织进行测评。要把测评结果作为评判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