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我们的实际行动传达党和政府的温暖,树立政法队伍的好形象。
化淤就是立足釜底抽薪,着眼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要掌握“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工作规律,区分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严格执法,依法调处,千方百计、冷静稳妥地缓解、化解矛盾。去年,我们组织了“信访大篷车”,由四大班子领导牵头,组织政法、信访等部门参与,到矛盾多的地方集中下访,以稳定人心、稳定大局,收到了良好效果。但这种方法是信访问题突出时期的非常之举,要保证一个地区的长治久安,关键要建立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机制。要总结推广信访工作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综合功能,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认真梳理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逐一予以解决,坚决防止矛盾激化、酿成群体性事件。要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保障和就业安置等现实问题和有关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专案研究,下决心解决一批带普遍性的重点问题,切不可沉不住气,切不可图省事,切不可因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
解毒就是立足教育和打击并举,形成对社会稳定的控制力。教育不是万能的。在强调关心群众利益的同时,也要正确理解,区别对待,对个别人员的无理要求,不能迁就,在处理这些问题上,既要关心群众,善待群众,同时也要坚持原则,有些事情就是因为原则松动了而引发的矛盾。比如对拆迁问题,中央以及省里的文件讲得很清楚,并不是不能搞拆迁,关键是如何正确处理。我想,第一步要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该对群众补偿的必须要补偿到位;第二步要做好过细的工作,让群众能理解,能支持;第三步就要依法行政,不能有随意性。在解决实际问题,思想疏导完全无效,并有可能引发比较严重的后果时,必须采取得力的措施,决不能态度暖昧,优柔寡断,久拖不决,以免酿成大的乱子。一旦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要动用警力依法果断处置,迅速平息事态,确保局面稳定。对一些黑恶势力和别有用心人的破坏活动,更不能心慈手软,该打击的必须坚决依法打击。
三、致力于加强自身建设,树立政法、信访队伍的良好形象
政法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职责,掌握着“枪杆子”、“刀把子”,政法队伍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治与乱、群众的安与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成与败。随着我市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和东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各种社会矛盾也随之增多,维护安全稳定的情况更加复杂,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加强政法、信访队伍建设,树立政法稳定及信访工作的良好形象显得尤为重要。在这里,我提几点要求。
一是要倍加端正思想,在 “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上一定要明确。要努力做到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始终坚持执法为民。我们必须很好地运用手中的权力为群众服务,让他们感到我们可亲可近,而不是可恶可怕。大家要十分明白,老百姓有了难处需要我们解决,不是有求于我们,不是我们对群众的恩赐,而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和职责。要坚决纠正对群众耍特权、逞威风的衙门作风,多一些换位思考,认真接待处理好群众的上访、控告、投诉、举报等,让他们理有处讲、状有处告、冤有处申。另一方面是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我们的执法效果好不好,最终要以是否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来检验。要把促进改革发展作为根本任务,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总揽全局、统筹兼顾,执法不忘服务,办案不忘发展。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还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