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究策略。我们目前有许多群众上访,都是由于我们干部工作方法不当引起的。我们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不是“和风细雨”,而是“暴风骤雨”,“通不通三分钟,再不通龙卷风”,导致本来可以解决的问题不能解决,本来可以平息的情绪不能平息,甚至使事态扩大。这样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是不可能做好依法信访工作的。因此,在今年的依法信访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讲政策,讲法律,讲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思想工作做到家,切实将群众的情绪平息下来。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疏不可激”的原则,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工作方法上要“宜细不宜粗”,耐心细致,以宣讲政策、说服教育为主,防止简单粗暴;对历史遗留问题要“宜活不宜死”,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对集体上访要“宜化不宜激”,以预为主,相互配合,及时疏导,防止事态扩大;对重大信访案件要“宜准不宜急”,主要是摸准情况,吃透政策,认真研究,妥善处理,不留后患。希望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政策,讲究工作方法,依法依章办事,有理有节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努力做到方法不过头,人员不滞留,矛盾不激化,事态不失控。
四、对工作要“严”,就是要始终严格要求,确保依法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依法信访工作是一项特殊的重要工作,事关全局,其每一项具体工作都“严”字当头,高标准严要求。具体讲,要做到“五严”:一要严格落实逐级上访。逐级上访制度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一把手是不是把解决群众的事作为己任。按照 “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扎实实落实逐级上访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各级领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漠不关心,麻木不仁,视而不见,不能把群众的合理要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要敢于面对矛盾,正视问题,对本地信访动态、苗头要心中有数,尤其是对群众的初信初访,要热情接待,想法办理,不得推诿、拖拉、回避,或将矛盾上交。今后如果出现因初信初访工作不力,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都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二要严格领导定期接待日。要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各级各部门领导要抓好接待时间、地点、人员、效果“四个落实”。在这方面,县级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接待日制度,把每个月中旬的最后一个星期六作为领导接待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都要在这一天安排领导搞好接待工作,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切忌搞形式、走过场。三要严格信访信息上报。我县基层信访信息工作是一个亟待完善的薄弱环节,各乡镇、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当地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对不稳定的苗头问题,要有超前意识,做到提前排查,信息准确,反应灵敏,处理迅速,尤其是群体性上访、突发事件,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做到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不瞒报。各单位对自己范围内可能出现的越级上访或已经出现的上访要及时通报信息,并加强与信访、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反馈。特别是对一些重大、紧急、突发性的群体上访事件,要及时上报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上报到“两办”值班室和信访局、维稳办。要严格信息上报程序,凡需要上报到市以上的信访动态和信息,必须由“两办”归口把关,并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方可上报,特别重大的信息上报,必须经县委书记、县长批准。如果未经领导同意,越级上报信息,导致我们工作被动,致使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信息工作人员的政治责任。四要严格接待来信来访与案件的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