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市院党组决定,从现在起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一次作风纪律整顿。按照党组的要求,市院政治部、纪检监察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向省院、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报告,得到了领导机关的同意和支持,省院xx副检察长、政治部x主任指示要把作风纪律整顿作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的深化和延伸,对搞好这次作风纪律整顿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政法委xx书记、市人大xx主任在百忙中参加会议,还要作重要指示。下面我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和市院党组研究的意见,讲三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加强检察机关作风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们进行了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公正执法树形象”教育、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等活动,队伍的作风纪律建设得到了加强。有些同志可能会认为,年年教育、年年整顿,机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该整的整了,该究的究了,没有整顿的必要了,或者认为目前正是办案的好时机,进行整顿会影响工作。这些认识是错误的。应该清醒地看到,我们机关和队伍在执法活动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与严格执法的要求,与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与检察人员纪律是不相称的,与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是不适应的,有必要通过作风纪律整顿,解决这些问题,使我们的队伍的执法水平、执法能力和整体素质有新的提高,以适应检察工作的需要。
(一)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的客观要求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又是一个执法部门,依法办案、公正执法是一个永恒的主题。现在,法律越来越完备,执法标准越来越严格,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越来越高,人民群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这是民主法制建设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这些都给检察机关在执法观念、执法水平、执法机制和执法方式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可以说,检察机关的权力是很大的,尤其是自侦案件,轻者关乎一个人的政治前途,重者掌握着一个人的生杀予夺。如果我们的执法水平不高、执法能力不强,没有严明的纪律,不严格执行办案纪律,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工作稍有出格或过分,就会给当事人造成极大的伤害。有些案件办错了,可能还可以纠正,有些案件办错了就无法挽回,而对于案件当事人,不论是大案还是小案,那就是百分之百的错误,是根本无法挽回的。因此,不增强严格执法意识,不转变执法观念,执法水平不高,就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也正是如此,我们有必要通过作风纪律整顿,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民主法制建设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把执法办案与强化法制、纪律约束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干警树立与民主法制建设相适应的执法观念,保证检察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推动执法水平、执法效率的提高。
(二)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是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的保证
良好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始终是体现和反映一个单位、部门生机和活力,是凝聚战斗力和保持队伍精神面貌的重要方面。这种优良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对检察机关具有更重要的意义。检察机关担负着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责,检察队伍是一支武装性质的战斗集体。当前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法律监督的任务十分艰巨繁重,检察机关要正确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就必须建立一支公正执法、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队伍。如果作风散漫,纪律松懈,人们的思想就会涣散,就没有思想统一和行动一致,就不可能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不能充分履行职责,不能保证检察工作任务的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