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制度和规定,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逐步完善惩处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切实加强治
理,真正形成“令行禁止、违者必究”的有效机制,果断维护制度的严厉性。(三)深化监督、建立健全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监督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要害。要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明确权力监督制约的重点,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环节和部位,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防止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一要明确监督的重点对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非凡是领导班子一把手是监督的重点对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通过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二要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形成监管合力。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税收业务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协作,相互利用检查成果,减少重复检查,形成监督合力。要服务税收中心工作,围绕重点项目,有计划地开展执法监察和审计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改进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抓好市局《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使审计成果进入选人用人决策程序、党政纪惩处程序和干部教育程序。对违反税收政策,积压、截留、挪用、转引税款;违反财经纪律设立“帐外帐”、“小金库”;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超标准购置交通工具等问题,按照规定从重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三是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拓宽监督渠道。对与纳税人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能公开的,都要主动向社会公开。要采取纳税人便于接受的方式和途径,公开有利于纳税人实现其权利的信息资源,答应其通过查询、阅览、复制、下载、抄录等多种形式,依法利用政务信息,确保纳税人依法享有的知情权。要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凡本单位的重大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和财务支出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都要以有效的形式予以公开。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如何,要害在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措施是否有力。两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始终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紧扣“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要害环节,推进制度创新,保证责任落实。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定期听取纪检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实际困难。要继续抓好领导班子“五个一”要求的落实。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安排部署;对分管范围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教育课;听一次所管部门领导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对新任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一两个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研,提出纠正措施。今年要把这“五个一”的要求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进行衡量,做到了就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做不到就是不合格。要加强纪检监察力量,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确保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各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思想端正靠得住、业务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融入税收工作中去,及时发现和解决党风政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在参与中熟悉,在参与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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