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做好查办案件工作,才能使教育更具成效、监督更有权威、端正党风政风更有力度。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要善于从信访举报、执法监察和内部审计中发现案件线索;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善于总结违纪违法问题的特点,不断深化查办案件工作。各单位纪检组长在查办案件中要亲自办案,不能只挂帅、不出征。要坚持案件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局报告案件查办和审理情况。对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瞒案不究的要追究责任。(三)深化纠风工作责任制,增强纠风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为重点,认真开展“五项治理”:一是治理不廉洁执法问题,纠正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收税不给票、后补票等问题。二是治理不公正执法问题,纠正办人情案、收人情税等不正之风,做到依法行政。三是治理不文明执法、粗暴治理问题,纠正在执法和服务中存在的生、冷、硬、顶、横等不正之风,做到文明执法。四是治理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纠正重收税、轻治理;重罚款、轻规范的传统治理观念,树立服务振兴发展的新理念。五是治理不规范执法问题,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的四乱行为,做到规范执法。在行风问题上,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004年,我们有多个单位被新闻媒体曝光,问题涉及工作纪律,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等方面。表面上看,是我们的干部服务意识薄弱,纪律观念不强。深层次讲,是我们的领导干部在纠风工作上缺乏责任感和紧迫感,没有履行纠风职责,工作失职的结果。今年,市局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发挥行风督查组的作用,采用明查暗访的形式,开展综合检查,查看有关纪律规定是否很好执行,措施是否落实,责任是否明确。暗访结果将计入年终创评和责任制考核结果。对措施不得力,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按照规定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要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对舆论监督的回复机制,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进一步完善聘请特邀监察员制度。各单位聘请的特邀监察员和义务监督员,要有一定的代表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政府部门或与地税关系密切的部门,国有、民营、个体纳税户都应该有。联系制度可以创新。请进来、走出去,还可用书信、电话、网络随时沟通,必要时可请他们的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激励措施,补助一点通信费用,免费赠阅地税公报或《中国税务报》等有关报刊,也可采取有奖征询的办法,征求对地税的意见或建设性建议。总之,要把这项工作搞好、搞活、搞得有声有色。(四)深入开展行政监察,提高行政效能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对问题多发环节和部位,积极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认真解决、纠正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推诿扯皮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两权”监督。依托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两权”监督网络平台,提高“两权”监督的信息化水平。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针对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违反规定批准
企业缓缴税款,混淆入库级次和转引税款等问题开展执法监察。严格执行市局《关于严禁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利用税务代理谋取小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若干规定》,严禁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为纳税人指定税务代理和参与税务代理活动收取费用的问题发生。加大对以广告费、手续费等形式,变相收取代理费问题的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三、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年初,中心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在前不久省局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也讨论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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