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导致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留给我们的教训十分深刻和沉痛。经过对整改中发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总结,我们主要抓了“四个规范”和“四项机制”的建设。
(一)做到“四个规范”,确保司法廉洁。
一是规范立案工作。立案接待是法院对外联系的“主要窗口”,事关当事人及其他来访人员对法院的第一印象,为了把这个“窗口”擦亮,我们要求法官在接待当事人时要耐心细致,用语文明规范,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不予立案的要做好解释工作。为方便群众诉讼,我们改造了立案大厅,印制了诉讼须知、收费标准,采取电话立案、假日立案等方式,把“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同时,在立案庭设立了速裁法庭,通过调解、灵活运用证据规则等方式,尽一切可能缩短办案周期,开通了审理简易民商事案件的“快车道”。速裁法庭成立后,已审结案件件。其中,有件案件在立案当日即审结,案件的平均审理期限仅为天。
二是规范审判活动。我院出台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操作规程,并通过庭审观摩的形式对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进行督促和检验,促进了审判质量和审判能力的提高。-,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三是规范执行工作。在执行环节,为防止暗箱操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制定了《执行案件合议制度》、《执行异议审查规则》等制度,实行执行风险、财产调查、财产处分、异议审查、执行进程“五公开”,并将执行款物的收付与执行员彻底分离,堵塞了漏洞。以上制度实施后,执行权的运行得到了规范。
四是规范诉讼收费。认真按照相关规定收费,避免乱收费、拉赞助等问题的发生,并对执行工作实行先执行、后收费。
(二)形成“四项机制”,确保公正效率。
建立法院工作长效治理机制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假如没有一系列科学合理的制度,长效治理机制建设只能是空中楼阁。经过整改,我院初步形成了四项治理机制。
一是在立案庭建立案件流程治理机制,制定了《案件流程治理办法》,从立案、排期、送达、开庭及结案等不同阶段,实行内部全程监控,加强了办案期限的监督,提高了审判效率。
二是在审监庭建立案件评查机制。为加强经常性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定了《案件评查制度》,对所结案件随时进行评查,按月进行通报,分析原因,查找责任,以此促进法院整体办案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自月份以来,已评查案件件,对存在裁判文书错漏字、诉讼文书材料填写不全等问题的起案件进行了通报。
三是在纪检监察部门建立查处违法办案和差错责任机制。把违法审判、办案差错案件与审判职务挂起钩来,大力强化了法官的审判、执行质量责任和执法责任意识。
四是在政工科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我们以《岗位目标责任制》和业绩档案为核心,实行“十率”目标考核,把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不但与当年奖惩挂钩,而且与法官的评优晋级联系起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考核体系。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我们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优化发展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不断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努力为创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