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领导干部贯彻“条规定”的承诺作为年终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年终考核。同时,要紧紧抓住管钱、用钱这个要害环节,认真对照“条规定”,对私设“小金库”、用公款送礼、私费公报、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等问题,逐项进行重点清理,及时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要通过适当的办法再次向社会公布违反省委“条规定”的举报电话,村村设立举报箱,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对党员干部非凡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遵守“条规定”情况进行监督。乡镇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查违反“条规定”的案件,顶风违纪的要严厉处理,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落实“条规定”的情况要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凡是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违反“条规定”的问题不制止、不查处,或者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以及违纪问题屡禁不止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厉追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着力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中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深刻阐述了构建惩防体系的重大意义,明确了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任务,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月日市委专门下发了《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我们县也初步拟定了草案,草案明确的近期工作目标是:实现“五个不出现”、“五个明显下降”、“三个逐步上升”的目标。“五个不出现”,即不出现因监督不力而发生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不出现涉及领导班子的职务犯罪窝案;不出现因腐败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不出现领导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不出现携款外逃,败坏党和国家声誉的案件。“五个明显下降”,即经济违法违纪行为在案件中的比例明显下降;凭借权力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及“吃拿卡要”问题的投诉明显下降;公务接待费、车辆燃修费、通讯费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明显下降;征地、拆迁等工作中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领导干部违纪案件比例明显下降。“三个逐步上升”,即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优称率逐步上升;万人评议行风的满足率逐步上升;对党风廉政建设民意测评满足率逐步上升。下步待草案征求意见结束后,县里的具体《实施意见》就将出台,这就要求我们各乡镇要就如何有效地贯彻《实施意见》,构建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行多方位、大范围的调研,制定本乡镇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方案和办法,认真组织实施。今年下半年重点有项工作:一是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十项制度加强对乡科级领导干部监督治理”的意见。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在实践中不断细化改进“十项制度”,非凡是要研究制定适合本乡镇实际的“三重一大”和财务治理制度,将“三重一大”和财务治理制度的内容、标准、审批程序、运作规程、监督治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具体化、规范化、严格化,建立起卓有成效的监督制度体系。二是要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乡村”工作。各乡镇所辖村街所有农村文化大院以及大型群众活动场所都要设立廉政文化内容,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扩大廉政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三是要开展源头治腐“回头看”,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各乡镇要在干部人事、财政治理等制度改革,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规范和政务、厂务、村务“三公开”等方面,对照纲要的要求,对近几年的源头治腐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回顾和检查,非凡是要针对少数单位违规收费、私设“小金库”问题,一些村土地补偿资金治理不公开问题等,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规范运作,堵塞漏洞。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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