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评级评优等工作中,按照授权和规范流程,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或要求企业提供信用报告,扩大信用评级、信用报告等信用信息的使用范围。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支持和鼓励这些机构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加工、提供有关市场诚信的信息,满足全社会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市场诚信服务需求。 第四,要严厉惩治失信市场主体。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惩处是我们加强管理、建立良好秩序的一个重要手段,多年来反腐倡廉的经验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对讲诚信的市场主体进行褒扬的同时,切实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惩戒力度,努力净化市场环境。要对市场诚信记录进行分类管理,严格监控有失信记录的市场主体,对其生产和经营行为实行跟踪监督。要依据有关规定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及时处置,并将处置结果纳入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使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在公共服务、银行信贷等方面失去便利,在生产经营中减少机会。对失信的市场主体要依法实行高额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限制其经营能力或市场准入,增加违法成本,使其不仅无利可图,还要付出沉重代价。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要从市场诚信记录中获取案件线索,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者的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坚决惩处违法犯罪分子。 第五,要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两者缺一不可。要通过对全社会的诚信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提高企业、消费者的信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氛围,形成全民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诚信宣传教育要与普法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针对不同对象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在国家公务员中要开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自律、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教育,促进政府机关实行政务公开、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公信力、取信于社会,做诚信的表率。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制订行规行约,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加强企业的诚信宣传和信用知识培训。各类中介机构要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制定诚信标准和行为规范,把职业道德作为岗前培训的必修课,使从业人员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道德规范,培养敬业精神。要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提高诚信宣传的科技含量,扩大传播范围。要通过文艺作品、舞台艺术、展览演示、网站宣传、电影电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诚信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富有亲和力、吸引力、渗透力。要对失信行为特别是搞商业贿赂的市场主体及时予以曝光,使失信者名誉扫地,直至为市场所淘汰。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已有一年多时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离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对此,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决不能盲目乐观,决不能松劲懈怠。要抓住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这一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下更大的功夫,作更多的努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要认真落实责任。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建立了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地方各级政府也建立了相应的制度,现在的关键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要求,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领导责任,经常听取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