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还全部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专项资金(每年额度不低于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总数人均2000元),保证了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经费需要。
2、规范工作制度和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制定了《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及《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不断规范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同时还设立了5个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小组,成立了由万里学院5名法律专家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专家咨询组,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检查,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社区矫正工作有关法律问题,探讨提出社区矫正的立法意见,不断规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程序。
3、落实措施保证效果。加强了与公、检、法等相关单位的协调,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组建了一支318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各司法所根据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工作生活与社会表现,制定了个案矫正方案,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志愿者及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各镇(乡)、街道还因地制宜,确定了敬老院、村居活动室、公园等场所作为社区服刑人员的公益劳动基地,组织符合劳动条件的人员参加每月2个工作日的公益劳动,同时坚持落实各项帮教措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改造效果。
(四)加强法律服务管理,不断规范法律服务市场
1、切实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管理。为切实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律师执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中开展了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各项监督机制,加强了律师诚信档案建设,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有了明显好转。为应对公证工作的发展形势,及时制定了审批制度、财务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切实加强了内部管理,保证了公证质量,提高了服务水平。积极开展了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重点对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进行了培训,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服务所的档案管理工作。并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
2、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推动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落实,以省司法厅、区人大视察我区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援助工作制度,保证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调整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额度,提高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精神,进一步确定了法律援助条件中经济困难的标准,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9件。此外,还加大了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在《法律援助条例》颁布一周年之际,开展了上街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并坚持办好《宁波新闻周刊》上开设的“12348阿拉的法律顾问”和“我为读者找律师”栏目,以实际案例增强了宣传的效果。
(五)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促进队伍素质提高
在局机关和公证处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实施了“四条禁令”,开展了创建区级文明机关活动,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务行为,提高了执政能力和工作效率。同时,进一步深化了政务公开,增加了办事透明度,努力树立公正执法新形象,使全局干警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了新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了新提高,在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满意度上有了新成效。
回顾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仍然面临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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