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人情税、关系税现象。“四查四看”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感,明白了为谁执法、为谁用权的问题,为圆满完成税收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突出重点求实效。为使纪检监察工作有的放矢,抓出成效。我们确立了《重点检查制度》、《廉政调研制度》。结合税收工作的实际,确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内容,划定了重点事项和重点环节,明确规定具有定税、征收、检查职能的工作人员为重点监督对象。对重点监督对象,确定了直接责任人和连带责任人,明确了具体处罚措施,做到限期解决,消除隐患。同时,班子成员经常到农村分局进行调研,研究新情况,采取新措施,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使全局形成了领导抓、抓领导、共同抓、协力管的格局,从组织上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由于我们把握了工作切入点,找准了工作落脚点,使党风廉政建设收到了带好队、收好税的双赢效果。
三是阳光办税服好务。我们始终注意处理纳税人的来信来访问题,把优化办税服务当作头等大事来抓。针对纳税业户反映的“定额不公”和“人情税”问题,积极推行“阳光办税”工程,建立了《行业评税制度》、《承诺服务制度》。在农村分局实行了行业评税,由同一行业的纳税人对纳税定额进行综合评定,充分给纳税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纳税人反映的不廉行为,不袒护、不包庇,认真对待,果断处理,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纳税人。这些做法,消除了纳税人的疑虑,有效地防止了不廉行为发生,树立了税务机关廉洁从税的新形象。
四、抓监督,完善机制,用社会力量实现全程监督
纪检监察工作的目的,不是为了发现多少问题,而是为了不出问题。为此,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监察,成为达到这一目的的重要手段。
一是实行廉政谈话,做好事前监督。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婚
丧嫁娶、乔迁新居等个人重大事件中,纪检部门提前介入,讲制度,讲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具体事项提出具体要求。这几年,全局先后有10余名干部子女结婚、或乔迁新居,都没有发生借机敛财和铺张浪费现象。我们十分注意抓好税务人员不廉倾向的疏导工作,从关心爱护干部入手,提前打招呼,讲明道理,分析利害,指明方向。去年以来,先后对几名有不良反映的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提醒其慎重行事,注意行为小节,使同志们减少了工作失误,避免了错误问题的发生。二是建立税企联系,抓好跟踪监督。把监督贯穿于税务人员执行公务活动的全过程,对工作人员实行下户登记制度。通过下户登记,既掌握了工作进度,又能够掌握“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随时随地进行监督检查。我们与160多家企业建立了税企联系制度,联手开展廉政双向制约。这一做法,得到了纳税单位的支持和响应,不少纳税单位纷纷表示,对税务干部不宴请、不送礼,对税务机关要多沟通、多建议,共同促进税务队伍的廉政建设。采取问卷调查形式,发放征求意见书2000份,对纳税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如需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并及时向纳税人反馈情况。此举增进了税企合作,密切了征纳关系,为做好廉政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三是依托社会力量,实施全面监督。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的监督作用,充分赋予其权力,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