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案件查办工作总结及分析报告
今年以来,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省、市、县纪委全会和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惩防并举、教育监督并重的反腐方针,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增强突破大案要案能力,拓宽办案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较好地完成了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09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案件查办情况
1、信访情况
2009年,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77件次,比上年减少5%,其中:来信68件,来电5次,来访4件。
2、初核部分
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初核线索64件,比上年同期减少4%,涉及党员47人,涉及监察对象54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2件,一般干部22件,其他人员20件。
按违纪行为分类,涉及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1件,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5件,贪污贿赂行为13件,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3件,违反财经纪律行为11件,失职渎职行为9件,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1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5件,其他违纪行为16件。
按办理机关划分,委机关办理22件,乡镇纪委办理32件,县市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办理17件。
累计初核线索64件。经初核,转立案1件,了结63件,其中失实37件,适当处理26件,组织处理33人。
3、立案部分
2009年,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件,结案3件,主要违纪行为涉及贪污贿赂行为1件,其他违纪行为1件。违纪人员涉及,一般干部1人,其他人员1人。
2009年,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3人,其中:党纪处分2人,政纪处分1人。
4、复查复议部分
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纪检监察机关共复查复议复审复核申诉案件2件,其中党纪申诉2件;涉及乡科级干部1件,一般干部1件;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纪检监察机关共办结2件,其中维持2件。
二、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通过办案,从严惩处了一批违纪违法者,较好地发挥了案件检查的惩处职能和威慑作用,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坚持查办案件工作重点,集中力量突破了一批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一是查处了一批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2009年,全县初核案件64件,其中涉及基层干部违纪案件35件,占初核案件总数的55%;立案3件,涉及基层干部违纪案件1件,占总立案案件的33%。针对基层干部违纪案件有上升趋势,我们先后立案查处了柞水县乾佑镇石镇村村委会委员张远锋贪污案;查处了柞水县扶贫局干部赖光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案;柞水县河务管理站站长胡增锋失职渎职案。共处分干部3人,其中,党纪处分2人,政纪处分1人。这些违纪案件的查处,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党群关系和群众利益,遏制了腐败在基层漫延的势头,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调查处理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妨碍社会经济秩序违纪案件。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坚持查办案件工作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200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查办贪污贿赂行为9件,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3件,违反财经纪律行为8件,失职渎职行为5件,妨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