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完善”:一是有完善的组织体系。全区各级双拥组织网络体系更加健全,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得到充实,力量得到加强,成员单位达39个,党政军三位一体,全方位覆盖;各镇、区各直属单位双拥工作领导机构也相应调整充实,由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目前,双拥基层领导小组达40个;基层单位普遍建立健全了拥军优属服务小组,拥军优属服务小组518个,形成了上下贯通、纵横到边、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组织体系;涉军维权工作网络也逐步完善,已成立了区级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领导小组,各镇也全部建立健全了“一办五站”涉军维权工作网络,有专人接待和登记,常年接受涉军法律咨询,做到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促进了涉军维权工作在基层的落实。二是有完善的工作制度。我区先后修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决定》、《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若干规定》、《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双拥办公室工作职责》、《双拥工作联络员职责》等规定。还建立了党委议事制度、军地互访制度、军民共建制度、信息交流制度、军政首长座谈会制度、军营一日生活制度、双拥宣传日制度、检查评比制度等“八项制度”。同时,驻*部队官兵立功奖励制度进一步健全,对驻武部队官兵在爱军习武中立功或被授予荣誉称号的给予奖励,先后奖励31个先进连(中)队和382名立功官兵,发放奖励经费15万余元。真正做到工作上有制度、行为上有规范、落实上有措施。三是有完善的优抚安置政策。按照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及时调整了一级、三级革命残疾军人的护理费标准,提高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和老复员军人立功奖金标准,以及义务兵家属和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标准;全面实施了优抚对象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了战斗英雄、特等功臣、一等功臣和一级残疾军人、三级残疾军人生活保障标准;建立了重点“三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解决了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难问题。共发放优待金2100多万元、优抚对象生活保障经费145万元,减免“三老”优抚对象医疗费250多万元。同时,根据《武进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若干规定》的要求,深入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对471名申请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本资料权属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实行有偿安置,由区财政一次性共发放安置费1435万元,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1876名退役士兵的安置率达到100%。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也全面得到落实,全区共接收军队转业干部90名,都按规定时间报到上班,基本达到了部队、用人单位和军转干部“三满意”。对随军随调家属的工作安置,采取行政调配、双向选择、自谋职业、挂靠安置等多种方式,21名随军随调家属基本得到了妥善安置。
“三个提高”:一是宣传广泛,提高了双拥工作意识。各级把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长期战略任务来抓,并纳入了全民教育体系,运用广播电视、横幅标语、双拥简报、“军营一日”生活、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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