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司法能力,落实司法为民宗旨,促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要通过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切实收到预期成效,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就是说,司法标准得到统一,办案程序得到规范,司法监督得到强化,规章制度得到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涉诉信访案件进一步减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健全和规范司法责任制、办案依法公开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司法工作长效机制;法院干警公正文明司法的社会形象、司法水平进一步树立和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和法官队伍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
二、明确重点,突出整改
根据省法院、长春中院和市委政法委的部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要重点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在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二是要在容易发生违规违法办案、司法文明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三是要在容易发生玩忽职守、司法不作为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规范;四是要在容易发生地方、部门保护、违法干预办案的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我们要按照上述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工作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哪个工作环节,特别是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着重对司法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容易发生问题的司法环节进行整改。
第一,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一是要进一步实行立案公开,向社会全面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以及程序,认真解决群众打官司遇到的困难;二是进一步实行裁判结果公开,做到裁判理由公开,提高说理水平,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三是要进一步实行裁判结果公开,做到裁判理由公开,提高说理水平,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四是要进一步实行司法鉴定公开,公开委托鉴定的操作程序,在庭审中引入对鉴定结论的公开质证、认证程序;五是要进一步实行执行工作公开,对执行立案、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采取执行措施,以及执行中依法作出的决定、裁定等要全部公开,尽快建立执行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六是要进一步实行司法工作信息化管理,逐步扩大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二,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在先进性教育活动过程中,我院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案件积压、审理期限延迟等审判效率不高的问题,从今年4月份开始,开展了以清理超审限案件为重点的强化审判管理活动,并针对超期归档和卷宗移送不及时等违反审判流程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地清理和解决。同时,在法院工作中,还存在着律师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乱收费、多收费现象等,当事人意见较大,这些都是对诉讼程序的不尊重,是对诉讼当事人的不公平,都要进行全面认真的整改。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审判质效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加强对指标数据的经常性检查,健全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完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标准,强化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切实发挥审判质效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中的基础作用。要针对受理、立案、庭审、裁判、执行、司法鉴定等过程中存在的监督不力或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落实相关措施,有效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要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使司法程序、人员管理、岗位职责、法官言行、监督制约等每一方面和每一环节都有章可循。
第三,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以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为重点,建立和完善法院系统惩治和预期防腐败体系。在加强审判监督过程中,要切实建立改判、发回案件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