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维护司法权威,加大政法工作保障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司法机关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至关重要。首先各政法机关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度,以司法公正赢得司法权威。各级党政领导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支持、监督和保障政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特别是在涉法信访的处理中,要支持、维护司法机关依法严格公正作出的处理结论;对报复政法干警、妨碍执行公务、甚至伤害政法干警构成犯罪的,要坚决打击;对借上访之名冲击、围堵党政机关、妨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要依法处理。同时,政法机关要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对在实体、程序上办理确有错误的个案,要实事求是,依法纠正,及时整改,促进公正执法。要继续保障和完善政法机关、基层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经费保障制度。要逐步加大财力对科技投入,向科技要战斗力。各级党委、政府都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真正关心爱护政法干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努力解除干警的后顾之忧。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流程管理、错案责任追究、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加强政法部门内部的监督和制约。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真正形成监督合力,使整个执法、司法活动置于强有力的监督之下。要把执法监督工作与查办少数政法干警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结合起来,对干警在执法中出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坚决纠正;对少数害群之马,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平安建设、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给予指导。对工作的中的困难,要认真研究帮助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要及时进行有效监督。市委政法委要切实加强执法监督,支持、协调和监督政法各部门的执法活动,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各级政法部门要坚持服从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统一,坚持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法律的统一,自觉接受党的领导。
同志们,做好政法工作,关键是要狠抓落实。今年我市政法工作、争创省级“平安县市”的任务十分繁重。让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信念,振奋精神,全面提高政法工作能力,为建设“平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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