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抓基层,强基础。基层是建设“平安山城”的基石,是维护稳定的重心所在。强化基层,首先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解决缺人管事的问题。今年,省综治委与省编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我们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有利时机。市综治委也与市编办联合下文,对乡镇、街道综治组织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各县区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贯彻落实。乡镇、街道的党委书记要担任综治委主任,对本辖区社会治安负总责;要确定一名党委副书记担任综治办主任,专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办的建设,乡镇街道综治办必须按要求配备1-3名综治专干,负责日常工作。同时要加强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解决缺钱办事的问题。按照省财政厅、省综治办《关于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的要求,从今年起,要建立综治经费保障机制,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从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县区已经按要求将县乡两级综治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但还有部分县区没有落实
。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情况和基层综治专干配备情况是今年中央、省综治委考核的重点,也是市综治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规定的硬指标、硬任务。希望各县区党委、政府切实将这两件大事抓紧抓好。二是要抓综合,强合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为此,市综治委吸收了60多个职能部门为其成员单位,并成立了七个专项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目的就是要整合社会力量,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维护社会治安。要形成社会治安社会治,综合治理综合抓的格局,首先是各级综治委专项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作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在省综治委的考核中,所占分值达到了40%,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各专项工作领导组的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这就要求,各专项工作领导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情况“清”、工作“精”、效果“明”。要对自己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心中有数,对工作情况清楚明了,要选准工作载体,认真安排部署,狠抓落实,力求实效。其次是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综治委成员单位更是责无旁贷。中央两个综治《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都明确提出了党政军群等职能部门在“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物,矛盾自己化解,漏洞自己堵塞”的同时,要积极承担起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的社会责任。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一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继续抓好市、县、乡三级综治委成员单位和基层单位结对子,开展的共创共建安全文明社区、村镇和单位活动,把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自觉地拿在手上亲自抓,投入精力经常抓,为维护全市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