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龙头,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稳定压倒一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始终保持社会稳定,对于推进改革,加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没有稳定,什么事也干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丧失掉;没有稳定,改革难于推进,发展难以实现,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也难以坚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维护社会稳定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当前,我县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状况总体趋于好转,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但要清醒地看到,我们面临的形势更为复杂,维护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从政治上看,敌对斗争形势极为复杂,恐怖主义的危害日趋严重,特别是“法轮功”邪教组织企图参与各种破坏活动;从经济上看,随着改革步伐加快,利益关系调整加速,各种社会矛盾和热点问题增多的势头在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增多;从治安状况看,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仍然不少,顶风作案的现象时有发生等等,严重危害着社会稳定。对此,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是坚持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邪不打不正,恶不除不安。没有治安秩序的稳定,就谈不上整个社会的稳定,老白姓就没有安全感,人心就不稳,人气就不顺,社会上人人自危,没有稳定可言。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是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维护治安稳定的有效手段。政法机关要切实发挥专政的职能作用,坚持“严打”方针,继续保持“严打”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防止多发性犯罪案件的反弹。要按照全县“反盗打恶百日会战”的整体部署,突出“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快办案”的工作重点不放松,重点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特别是流氓恶势力团伙犯罪,以及盗窃、抢劫等直接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案件。要强化重大案件的侦破工作,引入破案奖惩机制,做到命案必破,大案必破,恶性案件必破,努力提高破案率。对危害大、影响大的现行大案恶案要实行大员上阵,局长挂帅,组织精兵强将,运用多种手段和策略,做到快侦快破,及时依法严惩,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二是要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全力维护政治社会稳定。要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当前,由于各项改革深入推进,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发生较大调整,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暴露出来,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认真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健全工作机制,以解决问题为核心,以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转化的矛盾纠纷为重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多策并举,及时化解企业和农村中的各种不安定因素以及多发性的民间矛盾纠纷,尽可能地把问题解决在单位内部和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在改革深入和矛盾相对集中的情况下,要层层建立和群众沟通的渠道,层层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包保责任制和信息报告制,提高对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的预警能力,一旦发生群体性和较大规模的群众上访事件,有关地方和单位的党政领导必须及时赶赴现场,做好疏导化解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严防事态扩大。要坚持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武器的原则,防止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
三是要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是解决治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