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清形势,强化责任
1、诱发、滋生犯罪的各种消极因素仍然大量存在,给政法综治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具体表现在,当前,社会治安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最主要原因。据市统计局于去年7月、12月发布的两次“民调报告”显示,公众对社会治安的“不满意”占公众安全感“不满意”总人数的比例,分别达到78.3%和80.0%。去年,我区刑事发案虽有所回落,但仍在高位徘徊。特别是“两抢一盗”等侵财型犯罪,量大面广,占到刑事发案总数的91.9%,对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影响最为直接。外来人口犯罪仍然十分突出,全区抓获外来人口作案人员占到抓获总数的67.5%。黑恶势力犯罪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铲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屡禁不绝,同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频发,这些问题,都无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政法综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稳定是和谐的基本要求,和谐是稳定的更高境界。实现和谐,与实现稳定相比,要求来得更高,难度来得更大。这就要求我们适应形势变化,主动调整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在工作定位上,要从以前的维护社会稳定向促进社会和谐转变;在工作举措上,不仅要做好传统意义上的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等工作,更要提高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的能力,善于把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
3、社会矛盾的关联性、聚合性、敏感性不断增强,对政法综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春江水暖鸭先知”,我区是民营经济先发地区,工业化、城市化推进比较快,因此,在经济社会建设和管理中,更早更多地遇到新的社会矛盾,并且,社会矛盾的关联性、聚合性和敏感性特点不断增强。即使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民事纠纷,如果处置不当,不仅导致各种利益群体参与进来,而且“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群众也会参与进来,使事件变得错综复杂,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去年,我们在处理两起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中,就有许多毫无关联的群众趁机起哄,增加了事件处理的复杂性,这里面就存在少数群众借机宣泄长期积累的不满情绪的因素,很值得我们去认真思考和分析。
另外,党的十七大将于今年下半年召开,我省也将于今年上半年召开第十二次党代会。明年,我国还将举办奥运会。要确保这些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顺利举行,政法综治工作也担负着保驾护航的重大责任。我们必须认清肩负的使命,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做好工作,为我区“两个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把握重点,服务大局
去年,全区的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数和信访总量都出现了难得的下降,这是我们广大政法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今后的一段时期内,影响和谐稳定的因素不会减少,维护和谐稳定的任务仍然任重道远。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大局。具体地讲,我们必须从提高“四个力”着手,保质保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1、牢牢把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着力提高社会控制力。区委反复强调,“在社会稳定上,务求不出事、不出大事”。这是对各级党组织的执政能力、调控能力和驾驭能力的挑战和考验。我们要提高社会控制力,必须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主动:一要在搜集情报信息上取得主动。充分利用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部门的职能优势,对有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乡镇街道、村居、行业和企业,对组织、策划、煽动群众闹事的重点对象,要提前介入,对重要线索要组织专门力量查证,切实掌握动向,及时收集内幕性、深层次的动态信息,使情报信息真正成为维护稳定的“报警器”、领导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