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准确把握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就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党员队伍建设实际,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一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能力,使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和全系统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学习实践活动要努力达到四个方面的目标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深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二是解决突出问题。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服务保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举措,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三是创新体制机制。着重建立健全推动科学发展、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体制机制,努力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四是促进科学发展。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服务保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实际行动,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中推动自身科学发展。我们在学习实践中要开展“五大”活动,实现“五促”效果,即大学习,促认识提高;大调研,促机制完善;大讨论,促改革创新;大转变,促群众满意;大提升,促一争三创。
(二)要全面贯彻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原则。始终把握和贯彻落实好四条主要原则:一是坚持解放思想,推动改革创新。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体制机制,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二是突出实践特色,务求取得实效。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制定措施以实践为依据,解决问题用实践来推动,检验成效以实践作标准,在学习中推动实践,在实践中深化学习,确保取得看得
(三)要充分运用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载体。要严格按照市委部署,扎实开展好在调研、征求意见、讨论、主题实践活动。要紧扣“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这个主题,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一争三创”为总抓手,组织各具特色的实践活动。重点开展好三个主题实践活动,即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提高效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三服务一提高”主题实践活动,以维护稳定、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主要内容的“法治铜仁”专题实践活动,以强素质、提形象、创一流为主要内容的“争做全区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在落实好市委确定的“规定动作”的同时,要结合实际,确定好“自选动作”,做到落实活动有方案、有步骤、有目标、有要求,确保不走过场。
(四)要切实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学习实践活动从现在开始,到今年8月份基本完成。活动共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动员阶段。第二阶段为学习调研阶段,重点抓好学习培训、深入调研、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讨论三个环节。第三阶段为分析检查阶段,重点抓好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组织群众评议三个环节。第四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重点抓好制定整改方案、集中解决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三个环节。各科室都要根据每个阶段的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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