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回顾
(一)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 ,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按照抓基层、打基础,突出重点、攻克难点的工作要求,从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日常事务等方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20*年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县7个乡(镇)已经全部解决了司法所长配备问题,7个乡(镇)法律服务所已经争取县编制委员会给予核定编制,并纳入事业单位统一进行招考录用。到目前为止所有岗位已经招收就位。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两所人员已经全部得到充实。同时,我们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司法所、派出所、基层中心法庭“两所一庭”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协调、主动争取,花时间、花精力,切实抓好司法所办公业务用房建设。到目前为止,我县已列入司法所建设项目5个,已竣工4个,忙丙、军赛2个司法所正在做着项目前期申报工作,两个所新建项目已纳入2009年发改部门编报投资计划,目前已经批复可研报告,预计今年可以破土动工。在硬件建设中,我们还积极做好中央政法补助专款、装备项目的规划工作,申报装备项目,强化基层办公自动化建设的硬件施设投入,在第三期装备项目规划中,县局已经为各基层司法所列报配备了设备器材,并且现已经采购到位,有的司法所已经投入使用,极大改善了基层的办公条件。
二是按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框架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软件建设。各司法所制订了《司法所工作制度》、《岗位工作职责》等十二项管理制度。订制了司法行政徽章、牌子、公章标识,有的司法所还完成了政务公开样,承诺服务栏,法制宣传栏的悬挂公示上墙。基本达到规范化司法所建章立制的要求。为做好基层司法工作提供了有章可循的制度保障。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调处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我们以县城搬迁、土地征用、企业改制、矿山治理、山林水土、市场营运、民工工资等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领域和人民群众为重点,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把矛盾从事后处置转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首先,各级调解组织大力开展“我为和谐做贡献”的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按照每月一小查,每季度一大查的要求,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巡查,真正达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筑起“第一道防线”。其次是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的自身建设。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调整充分了乡村两级调解委员会。集送出去和就地等形式对部分乡村调委会成员进行法律文书、调解知识培训,搭建了人民调解网络,逐步提高调解队伍的自身素质。
(二)以认真抓好“五五”普法规划落实为龙头,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是认真抓好规划的中期检查督促工作。一方面我们遵照市委法制宣传和依法治市办公室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对乡镇和县直部门贯彻落实规划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指导。另一方面,我们充分总结经验,制作展牌,录制专题片,积极迎接市委检查组对我县规划的中期检查、考核。通过努力,我县贯彻落实规划的执行情况得到了检查组的肯定,顺利通过了市级中期考核验收。
二是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行业依法治理力度和法制宣传力度,狠抓禁毒防艾、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土地清理、环境保护、城建监察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