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重点,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充分展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今年3月为全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将集中组织开展反腐倡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坚持严格教育和严格监管相结合,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治理违规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规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认真解决领导干部招商引资中违规违纪的问题,严禁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加强节日期间、重要时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力度。
结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和土地使用情况清理,配合区有关部门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纠正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问题;出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的问题;继续开展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严格规范和控制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
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加强企业改制、资产评估、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对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公开制度。
四、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也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买官卖官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和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企业改制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集体)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的案件。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及其亲属和特定关系人非法所得的追缴力度。深入治理商业贿赂,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查办民生领域 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医疗领域非法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教育领域非法收受物品销售方财物,为物品销售方谋取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与民争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贪污、挪用、挤占、私分集体资金的案件。
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办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建立不立案信访件“二审”报结制,更好地发挥案件线索主渠道的作用。加强案件管理和监督,加大案件审理“三推一改”工作力度,保障被审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积极探索办案工作主办人负责制,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