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公正调处。要在应急处置上谋取主动,进一步健全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完善预案,加强演练,提高对重大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控制和处置能力。
二要更加重视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是政法机关的重大责任。打击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重要手段,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全区政法机关要树立“无打不稳”、“无打不安”的思想,确立“以打开路”、“以打促防”的思路,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犯罪、黄赌毒犯罪,以“严打”的实际行动、实际成果体现党委、政府的坚强决心,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办案效率,体现打击的及时性。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程序关,体现打击的准确性。防范控制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前提,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研究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出现的新变化、新特点,及时发现、堵塞防范漏洞,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重中之重要加大对以“两抢一盗”为重点的多发性侵财型犯罪防控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整治,继续保持刑事发案和各类事故持续下降的良好局面,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要更加重视夯实基层基础。基层稳,则全局稳。政法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当前,一些地方治安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群众意见大,与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有直接关系。各地各部门必须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战略性、根本性的任务来抓,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组织网络。要以基层综治工作中心(站)为主平台,整合基层各种组织资源,推进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维护基层稳定的能力。要加强“两所一庭”等基层政法组织建设,推进城乡社区警务工作,切实提高基层政法组织的战斗力。要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管理,特别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打破“二元”人口管理模式,健全三级管理服务网络,既为流动人口在我区参与创业创新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又在遏制流动人口犯罪问题上真正取得实效。
三、必须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以更大力度落实政法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根本保证。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政法部门和广大干警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决不能有丝毫动摇。
一要切实加强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各级党政组织必须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把促进改革发展同保持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党委定期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牢牢掌握稳定工作主动权。要建立完善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把维护稳定责任落实到各地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特别强调的是,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各地积极适应、调整,对政法工作更加重视,但也有个别地方存在着领导不到位现象,这里重申,各乡镇街道必须明确由副书记分管政法工作,1名党委委员或副乡镇长(副主任)具体负责政法工作,切实落实好领导责任。
二要切实维护政法机关执法权威。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支持政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为政法机关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把公民应尽的义务、责任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人们正确认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在全社会形成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