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片面认识指引下,有的地方搞“法外优惠”,不计后果地盲目许诺,而偏废法治环境建设。
比如有的廉价出让土地、矿藏等资源的开发、使用权,造成国有资产变相流失;有的明显突破法定权限和职责范围给予优惠承诺,结果造成承诺无法兑现,损害当地政府诚信形象;有的不遵守法定的审批管理程序,而是通过领导干预搞所谓“特事特办”,“先上车,后买票”,一旦有关部门查处下来,招商转而又变成“撵商”,致使政府陷入尴尬和被动,极个别的还引发投资者上访和诉讼。
随着市场机制的日臻成熟和完善,作为一种投资鼓励机制,优惠政策的作用空间和实际效果也越来越有限。将招商引资工作重心放在如何制造优惠条件上,其实是走入了某种误区。不适度的优惠,会加剧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造成“引来凤凰枯死树”;另外,在我国已加入wto的形势下,还可能由于违反wto的公平竞争规则而遭致投诉。事实上,一个诚心实意投资创业、具有商业远见的投资商,真正看中的绝不是那些突破法律底线的所谓优惠待遇,而是良好的市场机制、法治的投资环境,因为这才是他们实现长久获利的基本保障。要使客商能够招得来、留得住、能发展,关键并不在于给人家多少过头的优惠,优化软硬投资环境才是根本之策。
少数客商虚假出资,套取地方优惠待遇
招商引资是一把双刃剑,在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资金和技术动力的同时,也可能为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经济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可乘之机。
由于我国招商引资工作起步时间不是很长,没有现存的经验和模式可供借鉴,加之相关立法尚不健全,随着招商引资工作的深入,外来客商投资形式的日益多样化,各种法律问题,特别是虚假出资现象、以招商引资为名的诈骗案件也越来越多,并且花样翻新,情况越来越复杂。
形形色色的虚假出资行为,违背了招商引资的良好初衷,造成土地、厂房等资源被闲置浪费,破坏了国家对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恶化了地方经济发展环境。
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
招商引资当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现象和问题,实际上与某些政府机构及工作人员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存在问题有着很大的关系。有些人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招商引资正好能够适应他们突击实现经济增长的愿望。只要企业、项目能够为眼前带来产值和利润,至于今后要付出什么代价、留下什么“后遗症”,考虑不周或根本没有考虑。这样的经济增长,显然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不相吻合,也是老百姓所不需要的。
只有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立足当地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招商引资目标,并着力为外来客商营造一个优良、法治的投资环境,实现地方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才真正符合招商引资的初衷。
强化相关如需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领导干部及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优良的法治环境是第一投资环境。在当前我国已加入wto的条件下,单纯依靠政策优惠、利益让渡的方式来吸引客商投资的空间已越来越有限。从发展趋势上看,法治环境建设已越来越成为影响招商引资成效的关键因素。 各地之间招商引资的竞争,也越来越集中表现为投资环境尤其是法治环境的竞争。一些投资客商,尤其是外资客商,往往在与地方政府官员接触过程中,从他们的一言一行判断当地投资环境的法治程度,从而决定自己的投资意向。这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不少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