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充分熟悉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规律性,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在安全工作规范化治理上下功夫,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安全治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要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果断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发生。要认真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及早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要重视安全工作的资料积累和建档工作,保持本单位安全治理工作的长期性和连续性。从2007年开始,市教育局对各县区和各学校的安全治理工作将重点推行以下四项治理机制:一是挂牌督办制。要借鉴卫生部门治理饮食行业的作法,根据检查结果和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将各学校的安全治理工作水平划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档,实行年度动态治理。二是情况通报制。对各县区、各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市教育局将以《安全动态》的形式在全市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对发生重大问题的学校和县区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通报。三是以奖促评制。从明年开始,要求各县区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和有关人员进行奖励,市教育局将参照市政府有关奖励办法,出台文件制定奖励标准,奖励资金由管校单位或学校自行解决。四是责任追究制。对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层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关于农村学校安全问题。在教育部、公安部10月13日召开的“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代表教育部明确提出,今后一段时间将重点加强农村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为全国近80的县镇及其以下的农村中小学生打造一片更安全的天空。从中小学校发生的事故来看,大多发生在农村地区。目前,农村非凡是农村贫困地区,安全条件还比较差,许多必备的公共安全设施还不齐全,同时农村地区中小学治理水平普遍偏低,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广大农村中小学生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农村学校的安全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投入力度。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改造、扩建或新建厕所、食堂、饮水设施和宿舍,要对现有的场地设施进行排查,该加固的要加固,该增加防护设施的一定要增加。二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促这些学校尽快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和治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办学条件不具备、安全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改善学校安全条件,确保师生安全。三要切实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治理。随着教育的发展,学校布局调整和寄宿制学校的建设,使越来越多的农村学生实行寄宿学习。要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寄宿制学校的治理,确保学生安全。四要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水平。9月份开学以来,全国发生了多起传染病、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这些事件90发生在中小学,60以上又发生在农村中小学。我市农村学校卫生工作基础也相对薄弱,各县区和各学校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加强治理,果断遏制此类事件的发生。
三、努力加强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关系国家长治久安,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各县区、各学校要把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全面发展的一个有效载体,通过平安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