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就是在碰到师生们提出要求的时候,只要是没有明确规定禁止的,我们的行政人员就不要立即拒绝。尤其是处级领导干部,当面对师生们提出的要求时,是不是应该首先不考虑“能不能”办的问题,而是应该考虑这些要求“该不该”为他们去解决,“能不能”,就是要按规矩办,“该不该”,就是要动脑筋看在规矩之中甚至规矩之外还有没有办成的余地,有了这个“不拒绝原则”,我们做起事情可能就会更加“人性化”一些了。比如,我们学校的人事处,过去曾经被老师们称为最怕进的部门之一,而现在,我已经听到了这样的评价:“到了人事处就像回到了家的感觉一样”。所以,希望大家牢记,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对我们的师生轻言“不行”或者“不能”,在可做可不做的情况下,只要不违反党纪国法
、不违反校规校纪,就应该尽量为他们提供方便,帮助他们。
上面所说的,是我希望的作为一名处级干部的最基本的意识,在这个前提下,我觉得,我们的处级干部们在工作中还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慎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学校里有一些事情是必须通过集体讨论才能通过的,个人无权做出决定。比如我们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破格录取,一定是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作出的决定。请大家注重,非凡是碰到操作周期较长、涉及范围较大、连带问题较多的事情,尤其要通过集体讨论,并请示分管的校领导以后才能作出决定。
二是要善于协调工作,勇于承担责任。一方面要求处级干部慎用权力,另一方面又要求善于协调,勇于承担责任,这个要求可能高了些,这其中的尺度,希望大家认真把握。在任何组织体系中,部门的设置永远都有边界,都是有一定职权范围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怎样分工,怎样划清边界,也还总会碰到一些边缘性问题的归属是可能模糊的,似乎你也可以管,我也可以管,但实际的结果往往就是大家都不管。我想,这个时候,我们的处长们就应该有一种“全局观”,不要把自己局限在本部门之内,而是要作为学校全局中的一员,站在大学的角度上来思考问题,要善于协调工作,勇于承担责任。举一个例子,不久前,医管处和研究生院的相关负责同志向我反映学校医科临床专业的研究生面临职业医师注册的问题,这里面涉及到医院、医管处以及研究生院等若干部门,情况比较复杂,为此我还专门请教了教育部高教司的负责人,都没有得到一个满足的答复。我心有不甘,请医管处和研究生院学位办的负责同志尽其所能咨询其他兄弟高校的做法,很快,他们回复我说,上海某些兄弟高校对类似事件的处理做法是可以借鉴的,这件事还是有办法做好的。一个问题看似超出了有关部门的职权范围,但是通过变通、通过想办法是可以促成问题的解决的。所以我想,衡量一个处长是否合格,不是要看他是否具备履行规章制度的能力,履行规章制度的工作应该交给科长甚至科员们来完成,对处长们的要求,要害是看他们在碰到新情况、新问题时能否变通、能否想办法协调各种资源去解决新问题,去解开那些看似“无解”的问题。
学校经常会碰到一些突发性的事件,发生这些问题,我们的处长们往往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比如,现在学校保卫处在面临突发事件时,处长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处理,事后,我会接到处长的电话,报告事情的处理结果。我记得保卫处长曾对我说,“我能做的事情,我就做了,这样可以少个人担心。”这很好。我想,处长们这样处理问题的方式,可以让学校领导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当然,处长们的任务就更重了,而且还要有承担责任的预备。同样地,我们的学生治理部门,例如学生处的几任处长、研究生院治理处的处长们等等,也都是敢于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的好同志,我还记得研究生治理处处长在处理最近一次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