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教育,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掌握基本的自救逃生方法使安全教育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此项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月、教育周、教育日”活动,丰富学校安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如广播、电视、参观图片展、班队会、墙报等形式,把安全教育搞得有声区有色,使学生受到直观的安全教育,强化中小学生的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提高安全教育效果。要进一步推广和完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学校法制教育、校园环境建设、打击流氓闹校和帮教后进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共建和谐的校园环境。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平安学校”建设。按照省综治委提出的2009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全力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各单位要主动配合协调公安、工商、卫生、文化、城管等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净化学校教学环境。特别是要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工作中的主力作用。进一步加大“平安校园”创建力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学校治安防控体系,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提高治安防治能力,在工作时间安排上要立足于经常性,在工作重心上要立足于抓落实,在工作突破上要立足于创新,在工作作风上要立足于务实,年底前争取90%以上的学校达到“平安校园”标准。教育局在去年年底已经把评比标准下发到各学校,请各学校积极准备,组织好申报。
五是加强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各单位、各学校在组织或参加校外集体活动时,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对校外活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市教育局原则上要求各单位尽量减少和控制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体活动。如果必须组织或参加校外活动,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事先制定安全活动预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在组织实施关要对活动所涉及的场所、行走路线、使用车辆、驾驶人员等有关因素报相应的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同意后进行,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三、继续加强学校基本设施建设,提高综合办学水平
近几年,市教育局在改善办学条件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使整体办学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但是,由于我市学校的起点低、基础差,还时有突发的自然因素破坏,整体办学水平与形式发展和广大群众的期望仍有一定的差距,个别学校校舍不足,教学设施简陋,屋面漏雨,门窗陈旧,水暖设施老化。根据这些实际情况,我们将今年确定为“学校设施维修改造建设年”。
一是解决校舍不足问题,新建市职教中心教学楼、枫叶中学教学楼。
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学校屋面漏雨、门窗破损、围墙倒塌等问题,更新维护学校水暖电照等设施设备,计划维修项目101项,计划投资1800万元。
三是继续实施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工程。重点是在鹤岗矿集团学校接收后,根据市区学校的整体实际情况,撤并2—3所学校,改造危房8000平方米,如果条件允许,我们力争在年内消灭现有学校d级危房,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
四是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带动学校现代化建设。完善“校校通”建设工程,组织人员谋划教育城域网建设思路,投入专项资金,加快政务信息化建设,年内学校互联网开通率和网页建设使用率均达到100%。政务信息工作配